国务院关于同意撤销云南省丽江地区设立地级丽江市的批复(2003年4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撤销云南省丽江地区
设立地级丽江市的批复
国函〔2002〕122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请求撤销丽江地区设立地级丽江市的请示》(云政发〔2002〕7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丽江地区和丽江纳西族自治县,设立地级丽江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古城区福慧路。
二、丽江市设立古城区。古城区辖原丽江纳西族自治县的大研镇、龙山乡、七河乡、大东乡、金山白族乡、金江白族乡。区人民政府驻大研镇福慧路。
三、同意设立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玉龙纳西族自治县辖原丽江纳西族自治县的黄山镇、石鼓镇、巨甸镇、白沙乡、拉市乡、太安乡、龙蟠乡、金庄乡、鲁甸乡、塔城乡、大具乡、宝山乡、奉科乡、鸣音乡、石头白族乡、仁和傈僳族乡、黎明傈僳族乡、九河白族乡。县人民政府驻黄山镇。
四、丽江市辖原丽江地区的永胜县、华坪县、宁蒗彝族自治县和新设立的古城区、玉龙纳西族自治县。
丽江市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所需经费和人员编制由你省自行解决。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勘定。
国 务 院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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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云南省撤销思茅地区设立地级思茅市的批复(2003年35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云南省撤销思茅地区
设 立 地 级 思 茅 市 的 批 复
国函〔2003〕113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撤销思茅地区设立地级思茅市的请示》(云政发〔2003〕6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思茅地区和县级思茅市,设立地级思茅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翠云区思茅镇
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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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云南省撤销昭通地区设立地级昭通市的批复(2001年6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云南省撤销昭通地区
设立地级昭通市的批复
国函〔2001〕6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撤销昭通地区设立地级昭通市的请示》(云政发〔2000〕13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昭通地区和县级昭通市,设立地级昭通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昭阳区。
二、昭通市设立昭阳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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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云南省撤销保山地区设立地级保山市的批复(2001年5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云南省
撤销保山地区设立地级保山市的批复
国函〔2000〕137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撤销保山地区设立地级保山市的请示》(云政发〔2000〕141号)及有关补充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保山地区和县级保山市,设立地级保山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隆阳区。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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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云南省撤销临沧地区设立地级临沧市的批复(2004年6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云南省
撤销临沧地区设立地级临沧市的批复
国函〔2003〕136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撤销临沧地区设立地级临沧市的请示》(云政发〔2003〕10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临沧地区和临沧县,设立地级临沧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临翔区凤翔镇南屏西路。
二、临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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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甘肃省撤销定西地区设立地级定西市的批复(2003年15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甘肃省撤销定西地区
设立地级定西市的批复
国函〔2003〕46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撤销定西地区设立地级定西市的请示》(甘政发〔2003〕10号)及有关补充报告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定西地区和定西县,设立地级定西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安定区中华路。
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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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山西省撤销吕梁地区设立地级吕梁市的批复(2003年35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山西省撤销吕梁地区
设 立 地 级 吕 梁 市 的 批 复
国函〔2003〕112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撤销吕梁地区和离石市组建地级吕梁市实行市领导县体制的请示》(晋政〔2003〕1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吕梁地区和县级离石市,设立地级吕梁市。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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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四川省撤销眉山地区设立地级眉山市的批复(2000年25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四川省撤销眉山地区
设立地级眉山市的批复
国函〔2000〕60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撤销眉山地区设立地级眉山市的请示》(川府〔1999〕3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眉山地区和眉山县,设立地级眉山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东坡区。
二、眉山市设立东坡区,以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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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西省撤销吉安地区设立地级吉安市的批复(2000年22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西省撤销吉安地区
设立地级吉安市的批复
国函〔2000〕40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吉安地区撤地设市实行市领导县体制的请示》(赣府文〔2000〕3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吉安地区和县级吉安市,设立地级吉安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吉州区。
二、吉安市设立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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