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和汤氏义田记

轻识古籍

共 513字,需浏览 2分钟

 ·

2024-02-07 11:54

仁和汤氏义田记

仁和汤少宰西涯,置义田如干亩,以赡其族人,式法一取之吴郡范氏。少宰卒于京师,其子学基将御匶以归,请余记之。传曰: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先儒尝叹宗法不行,则民俗无由淳,国势无由固。然其所以不行者有说焉。古之时,大功同财而有禄者,必仁其族。其平时饥寒相恤,死病相救,故有事则聚族而谋。犯难去国,以其族行。而莫之敢贰也。自秦人子壮出分,后世沿以为俗,期之兄弟,能不异居与财者鲜矣。故士大夫家累钜万,其亲属或不蒙其润泽,况族人乎?是以平居相视如途人,甚则号呶诟谇而莫之能御。吴、楚、闽、越山泽鄕邑之闲,族聚者常千百人,而宗法无一能行,此之故也。余尝至吴郡,闻范氏之家法,宗子正位于庙,则祖父行俛首而听命,过愆辩讼,皆于家庙治之。故范氏之子孙,越数百年无受罚于公庭者。盖以文正置义田,贫者皆赖以养,故教法可得而行也。嗟乎!世之厚自封殖者,徒以私其子孙耳。然易世以后,货以悖出,而子孙无一垅之植者多矣。文正置义田以赡其族也,而子孙享之者垂七百年。天道人事之类应而不忒如此,不可为愚者之炯鉴哉!少宰家无赢余,所遗于子若孙者,尙不及义田之半,可谓能厚其本根者矣。学基请记其事,岂惟扬父之美,亦欲其族人群相勖于范氏之家法也。

浏览 1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
评论
图片
表情
推荐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