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乞令百官议事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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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5 10:17

论乞令百官议事劄子

臣伏见祖宗时,犹用汉、唐之法,凡有军国大事及大刑狱,皆集百官叅议。盖圣人慎于临事,不敢专任独见,欲采天下公论,择其所长,以助不逮之意也。方今朝廷议事之体,与祖宗之意相背,每有大事,秘不使人知之,惟小事可以自决者,却送两制定议。两制知非急务,故忽略拖延,动经年歳。其中时有一两事体大者,亦与小事一例忽之。至于大事,秘而不宣,此尤不便。当处事之始,虽侍从之列皆不与闻,已行之后,事湏彰布,纵有乖误,却欲论列,则追之不及。况外廷百官踈逺者虽欲有言,陛下岂得而用哉,所以兵兴数年,西北二方累有事冝,处置多缪者,皆由大臣自无谋虑而杜塞众见也。臣今欲乞凡有军国大事,度外廷湏知而不可秘密者,如北虏去年有请合从与不合从,西戎今歳求和当许与不当许,凡知此事之?,皆下百官廷议,随其所见同异,各令署状,而陛下择其长者而行之,不惟慎重大事,广采众见,兼又于庻官寒贱、踈逺人中,时因议论,可见其髙材敏识者,国家得以用之。若百官都无所长,则自用庙堂之议。至于小事,并乞只令两府自定。其钱糓合要见本末,则召三司官吏至两府讨寻供析,而使大臣自择。至于礼法,亦可召礼官、法官询问。如此,则事之大小各得其体。如?臣所请,且乞将西戎请和一事,先集百官廷议,取进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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