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卷三百十三 列传第二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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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7 07:00

明史卷三百十三 列传第二百一

总裁官理事务经筵讲官少保兼太子太保和殿大学士兼管吏部户部尚书事加六级张廷玉等奉

敕修

云南土司

明洪武十四年,大军至滇,梁王走死,遂置云南府。自是,诸郡以次来归,垂及累世,规制咸定。统而稽之,大理、临安以下,元江、永昌以上,皆府治也。孟艮、孟定等处,则为司,新化、北胜等处,则为州。或设流官,或仍土职。今以诸府州槩列之土司者,从其始也。盖滇省所属,多蛮夷杂处,即正印为流官,亦必以土司佐之。而土司名目淆杂,难以缕析,故系之府州,以括其所辖。而于土司事迹,止摭其大纲有关乎治乱兴亡者载之,俾控驭者识所鉴焉。

云南土司一

云南 大理

临安楚雄

澂江景东

广南 广西

镇沅永宁

顺宁蒙化

孟艮孟定

曲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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