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廟禮樂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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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8 15:25

孔廟禮樂議

被孔子以王者之服,冕十二旒,衣十二章,秉鎭圭而坐,門列戟二十有四。襃崇之典,古有行之者矣。稽于禮可乎?曰:不可。孔子作春秋者也。春秋之法,僭忒者必誅,人臣而被服,等于王者僣也。曰:然則享用十二籩,舞用八佾,殆不可乎?曰:是奚不可?周官:大胥:春入學,舍菜合舞。月令:仲春之月上丁,命樂正習舞釋菜,天子乃帥三公、九卿、諸侯、大夫親往視之。夫釋奠有樂,而釋菜無樂者也。惟以天子親往視學,則合舞以重之。漢章帝元和二年,幸魯,祠孔子于闕里,作六代之樂。唐開元中,二京祭孔子,牲太牢,樂宮縣,舞八佾。明之初,國學之祭,籩豆用十。府州、縣學之祭,籩豆用八。夏寅曰:十二籩豆,惟太學可行。若十三布政司,各府行之,則僣矣。然則禮樂之隆殺,由于主祭者,不係乎所祭神祗之爵位崇卑也。夫社祭土,稷祭穀,耕籍祭先農,其神不必皆王者,而天子祭之,未嘗因神祗之大小而殺其禮樂。祭先師也,亦宜若是焉已。記曰:君子太牢而祭謂之禮,匹士太牢而祭謂之攘。是則府州縣學之祭孔子,籩豆用八可也,用六可也;樂舞用軒架可也,用判架可也。至于太學,則天子主之,以天子之學,行天子之禮,奏天子之樂,享以十二籩,舞以八佾,何爲而不可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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