廟享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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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07:45

廟享議

議者或云:獻祖、懿祖親逺廟迁,不當祫享,宜永閟於西夾室。又議者云:二祖宜同祫享,與太祖並列昭穆,而空太祖東向之位。又議者云:二祖若祫同享,即大祖之位,永不得正。宜奉迁二祖神主,祔藏於德明皇帝廟。臣伏以三議俱未爲允。且禮經殘缺,既無明據,儒者能比方義類,斟酌其中,則可舉而行之,盖叶於正也。伏以太祖景皇帝以受命始封之功,處百代不迁之廟,配天崇享,是極尊嚴。且至禘祫之時,暫居昭穆之位,屈巳伸孝,敬奉祖宗,縁齒族之禮,廣尊天之道。此實太祖明神烝烝之本意,亦所以化被天下,率循孝悌也。請依晉蔡謨等議。至五年十月祫享之日,奉獻祖神主居東面之位,懿祖、太祖、 諸祖宗遵左昭右穆之列。此有以彰國家重本尚順之明義,足爲萬代不易之令典也。又議者請奉迁二祖神主於德明皇帝廟,行祫祭之禮。夫祫,合也。故公羊傳曰:大事者何?祫也。若祫祭不陳於太廟,而享於德明廟,斯乃分食也,豈謂合食乎?名實相乖,尤失禮意,固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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