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牲饋食禮第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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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03:56

特牲饋食禮第十五

鄭目録云特牲饋食之禮謂諸侯之士祭祖禰非天子之士,而於五禮屬吉禮。 釋日。鄭知非天子之士,而云諸侯之士者,案曲禮云:大夫以索牛,士以羊豕。彼天子大夫、士,此儀禮特牲、少牢,故知是諸侯大夫、士也。且經直云適其皇祖某子,不云考,鄭云祖禰者,祭法云:適士二廟,官師一廟。官師謂中下之士,祖禰共廟,亦兼祭祖,故經舉祖兼有禰者,鄭達經意,祖禰俱言也。若祭,無問一廟二廟,皆先祭祖,後祭禰,是以文二年左傳云文武不先不窟,子不先父是也。若祭,無問尊卑,廟數多少,皆同日而祭畢。以此及少牢惟筮一日,明不别日祭也。 特牲饋食之禮不諏日。 注祭祀至爲詛。 釋曰:自此至事畢,論士將筮日之事。云祭祀自孰始曰饋食,饋食者,食道也者,案檀弓云:飯用米貝,弗忍虚也。不用食道,用美焉爾。鄭注云:食道褻,米貝美。若然,食道是生人飲食之道,孝子於親雖死,事之若生,故用生人食道饋之也。此釋經不言祭祀,而言饋食之意耳。云祭祀自孰始者,欲見天子諸侯饋孰巳前,仍有灌鬯、朝踐饋獻之事,但饋食見進黍稷。云饋孰見牲體,而言天子諸侯堂上朝踐饋獻後,迎尸於堂,亦進黍稷牲體,其犬豕牛羊亦孰之同節也。云士賤職褻時至事暇可以祭,則筮其日矣者,此解經不諏日,謂不如大夫巳上,預前十日與臣諏日而筮之,是以鄭云不如少牢大夫先與有司於廟門諏丁己之日也。凡士言不者,對大夫巳上爲之。此士言不諏日,少牢大夫諏日,士喪禮月半不殷奠,則大夫巳上殷奠,如此之?皆是也。鄭云時至事暇,可以祭者,若祭時至,有事不得暇,則不可以私廢公故也。若大夫巳上尊時至,唯有喪,故不祭,自餘吉事皆不廢祭。若有公事及病,使人攝祭。故論語孔子云:吾不與祭,如不祭。注云:孔子或出或病,不自親祭,使攝者爲之,不致肅敬於心,與不祭同。又祭統云:是故君子之祭也,必身親涖之,有故則使人可也。雖使人也,君不失其義者,君明其義故也。是君大夫有病,故皆得使人攝祭。若諸侯有朝會之事,則不得使人攝。故王制云:諸侯礿則不禘,禘則不甞,甞則不烝,烝則不礿。鄭注云:虞夏之制,諸侯歳朝,廢一時祭。又明堂位云:是故夏礿、秋甞、冬烝。鄭注云:不言春祠,魯在東方,王東廵守以春,或闕之。是諸侯朝會不得攝,以諸侯禮大故也。案桓八年經書正月己卯,烝,公羊傳云:烝者何?冬祭也。春曰祠,夏曰礿,秋曰甞,冬曰烝。常事不書,此何以書?譏。何譏爾?譏亟也。亟則黷,黷則不敬。君子之祭也,敬而不黷,䟽則怠,怠則忘。士不及兹四者,則冬不裘,夏不葛。何休云:禮本下爲士制四者,士有公事,不得及兹四時祭者,則不敢美其衣服。若然,則士不暇不得祭,又不得使人攝。大夫巳上有公事,乃有攝可知。 及筮至西面。 注冠端至廟門。 釋曰:云冠端玄,玄冠玄端下言玄者,玄冠有不玄端者,不玄端則朝服。下記云助祭者朝服,不著玄端故也。若然,玄端一冠,冠兩服也。對文則玄端有纁裳、玄裳、黃裳、雜裳。若朝服,緇布衣而素裳。但六入爲玄,七入爲緇,大判言之,緇衣亦名玄,是以散文言之,朝服亦名玄端,故論語云端章甫,鄭云:端,玄端也。諸侯日視朝之服。以端是正幅,非直服稱端。六冕亦有端稱,故禮記魏文侯曰:吾端冕而聽古樂,則唯恐卧。是冕服正幅亦名端也。云門謂廟門,知者,士冠禮云筮於廟門,爲冠禮筮尚在廟門,此爲祭廟,筮在廟門可知。若然,士冠言廟,非祭,恐不在廟,故言廟。此不言廟者,爲祭廟筮可知,不須言廟也。 子姓至北上。 注所祭至皆侍。 釋曰:云子姓者,子之所生者,案鄭注喪大記云:姓之言生也。云子之所生,則孫是也。云小宗祭而兄弟皆來與焉者,案喪服小記云:繼別爲宗,繼禰者爲小宗。鄭注云:小宗有四,或繼髙祖,或繼曽祖,或繼祖,或繼禰,皆至五丗則遷。若然,繼禰者長者爲小宗,親弟等雖異宫,皆來祭。繼祖者,從父昆弟皆來祭。繼曾祖者,從祖昆弟皆來祭。繼髙祖者,族祖昆弟皆來祭。是皆據小宗而言也。云宗子祭,則族人皆侍者,此鄭據書傳而言。案書傳康誥云:天子有事,諸侯皆侍。尊卑之義。注云:事謂祭祀。又云:宗室有事,族人皆侍。終日,大宗巳侍於賔奠,然後燕私。注云:謂?大夫以下宗室,大宗之家。引禮記别子爲祖,繼别爲大宗,繼禰爲小宗。賔,寮友助祭者。若然,大宗子祭,一族之内,皆來助祭。引之者,證經子姓兄弟,若據小宗有服者,若據大宗兼有絶服者也。有司至北上。 注士之屬吏也。 釋曰:云如兄弟服者,如主人冠端玄。左傳云士有?子弟,謂此言爲屬吏而巳。 席于至閾外。 注:爲筮人設之也。 釋曰:案士冠禮云:筮與席所卦者,具饌于西塾,乃言布席于門中,筮人執筴,抽上韇,兼執之北,不言具饌于西塾,而經但言席于門中,取筮于西塾,又不云抽上韇者,皆是互見,省文之義。 注筮人至蓍也。 釋曰:案周禮春官有卜人、筮人,此士禮亦云筮人,故云官名也。云筮,問也,取其所用問神明者,謂蓍也者,案周禮天府云:季冬,陳玉,以貞來歳之美惡。注云:問事之正曰貞。凡卜筮,實問於鬼神。謂卜用龜,龜知生數,一二三四五之神。筮用蓍,蓍知成數,七八九六之神。則此鄭云神明者也。若然,神旣爲生成之神,鄭云謂蓍者,則蓍亦有神。易繫辭有蓍之德圎而神,非直筮有成數之神,亦有蓍之神也。 宰自至尚饗,注宰羣至庶幾也。 釋曰:云宰,羣吏之長者,賛命之事,非長不爲。又天子諸侯宰皆尊官,故知羣吏之長也。云賛命由左者,爲神求變也者,決士冠禮宰自右少退賛命,鄭注云:宰,有司主政敎者。自,由也。賛,佐也。命,告也。佐主人告所以筮也。少儀曰:賛幣自左,詔辭自右。此祭祀,故宰自左賛命,爲神求吉,故變於常禮也。云士祭曰歳事,此言某事,又不言妃者,容大祥之後,禫月之吉祭者,案下宿賔云薦歳事,據吉祭而言。又少牢吉祭云以某妃配,即與士虞記云中月而禫,是月也吉祭,猶未配。此與彼文同,故知是禫月吉祭也。云言君祖者,尊之也者,天子諸侯名曽祖爲皇考,此士亦云皇祖,故云尊之也。云某子者,祖,字也。伯子、仲子者,以其某在子上,爲男子美稱,故以某爲伯、仲、叔、季五十字。下篇云皇祖伯某,鄭注云:伯某,且字也。不爲五十字者,以某在伯下,故爲且字解之,與此異也。 注士之至寫之。 釋曰:云士之筮者坐蓍短,由便者,決。下少牢云:史曰:諾。遂述命旣,乃釋韇立筮。鄭注云:卿大夫之蓍長五尺,立筮由便,與士不同。知蓍有長短者,案三正記云天子蓍長九尺,諸侯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是也。云卦者,主畫地識爻,爻備以方寫之者,案士冠禮云:筮人許諾,右還,即席坐,西面,卦者在左。卒筮,書卦,執以示主人。鄭云:卒,巳也。書卦者,筮人以方寫所得之卦。彼云書卦,即云執以示主人,則筮者書寫以示主人也。此經云卒筮寫卦,乃云筮者執以示主人,則寫卦者非筮人,故此鄭云卦者主畫地識爻,爻備以方寫之也。 注長占至占之。 釋曰:經直云長占,知非長者一人。而云長幼旅占之者,士冠禮云筮人還,東面旅占,明此亦是長幼旅占。經直云長者見,從長者爲始也。 若不至初,儀 注逺日旬之外日。 釋曰:案曲禮云:吉事先近日,喪事先逺日。此尊卑禮同也。又云:旬之内曰近某日,旬之外曰逺某日,此尊卑有異。云旬之内曰近某日,據士禮吉事先近日,謂祭祀。假令孟月,先於孟月上旬内筮筮,不吉,乃用中旬之内更筮中旬,又不吉,更於下旬内筮筮,不吉,即止。大夫巳上,假令孟月祭於前月下旬,筮來月之上旬,不吉,又於孟月之上旬筮中旬,中旬不吉,又於中旬筮下旬,下旬又不吉,即止不祭。今云逺日,旬之外日者,謂上旬不吉,更於上旬外筮中旬,爲旬之外日,非謂如大夫巳上旬之外,謂旬前爲旬外也。

前期至尚饗。 注三日至爲尸。 釋曰:自此盡主人退,論祭前筮尸宿尸之事。云三日者,容宿賔視濯也者,謂前期二日宿賔,一日視濯,是以下云厥明夕,陳鼎于門外,下至夙興,皆祭前一日視濯之事,以其夙興上事,是祭前一日也。宿賔又是厥明夕爲期上,則宿賔與視濯別日,又知宿賔是祭前二日,此經乃祭前三日筮尸,故鄭云容宿賔視濯。言容者,爲筮尸之後,祭日之前,有二日容此二事也。若然,筮尸在祭前三日,宿尸云乃,乃是緩辭,則與筮尸别日矣。以此而言,則宿尸與宿賔中無厥明之文,則二者同日矣。二者旣同日,鄭直言容宿賔,視濯,不言容宿尸者,以其宿賔在厥明之上,故不嫌宿尸與宿賔別日也。云某之某者,字尸父而名尸者,經直云某之某,鄭知字尸父而名尸者,曲禮云:爲人子者,祭祀不爲尸。鄭彼注云:尊者之處,爲其失子道。然則尸卜筮無父者,又云卒哭乃諱,諱則不稱名,故知尸父云某,是字,尸旣對父,故某爲名。云連言其親,庶幾其馮依之也者,尸父前丗,與所祭之父同時,同時必相識,知今又筮其子爲尸,尸又與所祭之子相識,父子皆同?,故連言其親,庶幾其神馮依之也。云大夫士以孫之倫爲尸者,案祭統云:夫祭之道,孫爲王父尸。所使爲尸者,於祭者子行也。父北面而事之,所以明子事父之道也。注云:祭祖則用孫列,皆取於同姓之適孫也。天子諸侯之祭,朝事延尸於戸外,是以有北面事尸之禮。如是則天子諸侯宗廟之祭,亦用孫之倫爲尸,而云大夫士者,但天子諸侯雖用孫之倫,取卿大夫有爵者爲之,故鳧鷖詩祭尸之等,皆言公尸。又曽子問云卿大夫將爲尸於公,若大夫士祭尸,皆取無爵者,無問成人與幼,皆得爲之。故曽子問孔子曰祭成喪者必有尸,尸必以孫,孫幼則使人抱之是也。乃宿尸, 注宿讀至作宿。 釋曰:云古文宿皆作羞,疊之不從古文。云凡宿或作速,謂一部之内或作速者,若公食大夫速賔之?是也。云記作肅者,曲禮云主人肅客而入是也。又云周禮亦作宿者,大宗伯文宿眡滌濯是也。是以鄭汎云或也。 主人至東上。 注:不東至其後。 釋曰:云不東面者,來不爲賔客者,爲尸者父象也。主人有子道,故主人北面,不爲賔客,不敢當尊,故不東面。此決冠禮宿賔,主人東面,此中北面,不同也。云上當其後者,子姓兄弟北面陪主人後,東頭爲上者,不得過主人,故爲上者當主人之後也。 尸如至西面。 注不敢南面當尊。釋曰:此決少牢云主人即位於廟門外之東方,南面,以其大夫尊於恩,有君道,故南面當尊。此士之孫倫爲尸,雖被宿,猶不敢當尊也。 注主人先拜尊尸。 釋曰:此決下文宿賔,賔先拜,主人乃荅拜,故云尊尸。是以主人先拜也。案少牢云:吉則遂宿尸,祝擯,主人再拜稽首,祝告曰:孝孫某云云,尸拜許諾,祝先釋辭訖,尸乃拜許。此尸荅拜後,宗人乃擯辭者,士尸卑,主人拜,尸即荅拜,不得擯辭訖。大夫之尸尊,尊得釋辭訖,乃拜。 宗人至敢宿。 注:宗人至無敢。 釋曰:云如初者,如宰賛命筮尸之辭者,案筮尸時雖不見宰賛命,以其云筮尸如求日之儀,筮日時有宰賛命,則筮尸時亦有宰賛命可知,故此得如之也。云卒曰者,著其辭所易也者,前筮尸辭云筮某之某爲尸尚饗,易巳上之處也。 祝許諾,致命。 注受宗至釋之。 釋曰:云始宗人,祝北面,至於傳命,皆西面受命,東面釋之者,以其上文始時,主人與子姓兄弟立于尸門外,北面,重行,則宗人與祝相隨,亦皆北面,故云始宗人。祝北面。至於尸,出門左,西面,主人避之門西,東面,定位訖,宗人進主人之前,西面郷之受命。受命訖,尸旣西面,明宗人旋郷東面,釋之可知。 尸許至稽首。 注其許至主人。 釋曰:云其許,亦宗人受於祝而告主人者,謂祝受尸許諾辭,旋西面告宗人,宗人告主人,尸許諾,主人乃再拜稽首。 注相楫至尸尊。釋曰:鄭知有相楫而去者,約下篇少牢云主人退,尸送,揖不拜是也。但彼有送文,此經尸入後乃言主人退,則尸不送可知。此尸不送者,士卑,故尸被宿之後不送也。大夫尊,故尸雖受宿,猶送大夫也。 宿賔至敢宿。 注薦進至賔耳。 釋曰:自此盡賔拜送,論士將祭,宿屬吏内一人,爲備三獻賔之事也。云言吾子將臨之,知賔在有司中者,以其云將臨之,明前筮尸在其中可知。以上無戒文,今宿之,云吾子將涖之,明知賔在有司内可知。案前文有司羣執事,如兄弟服,東面北上,鄭云士之屬吏,此云賔在有司内,則賔是士之屬吏可知。

下記云:公有司門西,北面東上,獻次衆賔。私臣門東,北面西上,獻次兄弟。賔及衆賔。行事在西階之下,復似賔不在有司中者。但賔是士之屬吏,内言私臣,據己自辟除者。言公有司者,亦是士之屬吏,命於其君者。言賔在有司中者,諸士此獻者之中,選以爲賔,又選爲衆賔以下,若在門外時,同在門西,東面北上。及其入,爲賔及衆賔者,適西階以俟行事。公有司不選爲賔者,門西,北面。私臣不選爲賔,門東,北面。門外不列者,以其未有事,入門而列者,爲將行事,公有司門西,私臣門東,二者皆無事,故經不見。記人乃辨之,見其與於獻也。云今特肅之,尊賔耳者,賔有司之内,不嫌不助祭,今特宿之者,將使爲賔也。 注厥其至爲密。 釋曰:自此盡主人拜送,論祭前一日之夕,視濯與視牲之事。云門外北面,當門也者,以其經直云門外,不言門之東西,故知當門。下篇少牢陳鼎在門東,此當門者,士卑,避大夫故也。 棜在至東首。 注順猶至腊也。 釋曰:下篇云少牢牲北首東上,司馬刲羊,司士擊豕,宗人告備,乃退。不言獸,少牢五鼎,明有獸可知。不言之者,巳有二牲,略其小者,故不言之也。案士虞記陳牲于廟門外,北首西上,鄭注云:言牲,腊在其中,西上,變吉。此亦其西,北首東足,與彼文同。彼云變吉者,彼牲云北首西上,明腊亦北首可知。此實獸棜上東首,不與牲相統,故云變吉。云棜之制,如今大木轝矣,上有四周,下無足者,鄭舉漢法以曉古諸禮。禮記及此儀禮而言棜者,以無足解之。云獸,腊也者,特牲鼎有豕,魚、腊。案周禮腊人鄭注云:小物全乾爲腊。故知豕云牲。魚,水物。云獸,是腊可知。 注其而至其生。 釋曰:豕不可牽之,縛其足,陳於門外,首北出棜,東,其足寢其左,以其周人尚右,將祭故也。云牲不用棜,以其生者,對腊死用棜而言之。 注東房至南耳。 釋曰:大夫士直有東房、西室,若言房,則東房矣。故士冠禮陳服于房中西墉下,東領北上,不言東。又昏禮側尊甒醴于房中,亦不言東。如此之?,皆不言東,以其直有一房,不嫌非東房,故不言東。今此經特言東房,明房内近東邊,故云東房也。夾室半以南爲之,以壁外相望,則當夾北也。又與少牢籩豆所陳相反,少牢近於西方,此經則房中之東也。言當夾北者,以其夾室在房近南東,故云房中之東當夾北也。云西堂,西夾之前近南耳者,案爾雅注:夾室前堂謂之相。此在西堂,在西相,故云西夾之前近南也。注不象至不在。 釋曰:云不象如初者,此決上經主人及子姓兄弟即位于門東,如初筮位。今賔及衆賔者,即是前者有司羣吏執事,當言如初,不言者,以宰前筮時在門東,賛主人辭,今宰在門西,同行,又宗人祝離位賔西北,東面南上,異於筮位時,故不言如初也。 注事彌至位彌異。 釋曰:云事彌至者,謂祭事彌至。位彌異者,謂宗人祝近門,離本位,故云位彌異。 注衆賔至禮也。 釋曰:云旅之得備禮者,謂衆賔無問多少,揔三拜之。旅,衆也。衆賔共得三拜,故云旅之也。衆賔再拜者,士賤,衆賔得備禮。

案有司徹:主人降,南面拜衆賔于門東,三拜,衆賔門東北面,皆荅一拜。注云:言三拜者,衆賔賤,旅之也。衆賔一拜,賤也。卿大夫尊,賔賤,純臣也。經云皆荅一拜,明人人從上至下,皆一一獨荅拜,以其純臣故也。所以不再拜者,避國公故也。此士賔莫問多少,皆得一時再拜者,以其士賤,衆賔得備禮故也。 宗人至濯具。 注濯漑至几席。 釋曰:云不言敦鉶者,省文也者,決上文初饌時云豆籩鉶在東房,明敦及鉶亦視可知。文不云者,省文故也。上陳時經有几席,鄭注所以不并言几席,省文者,經言告濯具,几席不在濯内,故不得云几席,爲省文也。云東北面告,縁賔,意欲聞也者,經云即位于堂下,如外位,則主人在東階之下,宗人降自西階,冝東面告濯具,以賔在西,亦欲聞之故也。所以不正面告者,爲主人告故也。云言濯具不言絜,以有几席者,凡洗濯當告絜,不洗者告具而已,几席不在洗内,故直告濯具,不言絜,嫌通几席,亦在洗濯之限。此決下經門外舉鼎鼏云告絜。 注充猶至聲氣。 釋曰:云北面以䇿動作豕者,此無正文,經云作,是動作之言,故知以䇿動作豕。云視聲氣者,案禮記、内則、周禮庖人唯云豕望視而交睫腥,不云豕之聲氣,而鄭云視聲氣者,但祭祀之牲,當充盛肥,若聲氣不和,即是疾病不堪祭祀,故云視聲氣也。 請期曰羮飪。 注肉謂至有司。 釋曰:案少牢云:宗人曰旦明行事。此不云旦明行事,而云羮飪者,彼大夫尊,帶緇韠,注云:於祭服此也。皆者,謂賔及兄弟筮日筮尸視濯,亦玄端。至祭而朝服。朝服者,諸侯之臣與其君日視朝之服。大夫以祭,今賔兄弟,縁孝子,欲得嘉賔尊客以事其祖禰,故服之。緇韠者,下大夫之臣夙興,主人服如初,則固玄端是也。鄭云其餘有不玄端者,明亦有著玄端者,是以下記人辨之。云:唯尸、祝、佐食玄端,玄裳、黃裳、雜裳可也,皆爵韠。鄭注云:與主人同服。是有同服者,有著朝服者,故鄭云其餘有不玄端者也。云側殺,殺一牲也者,案少牢主人即位於廟門之外,司馬刲羊,司士擊豕,皆主人不視殺。案楚語云:諸侯宗廟之事,必自射其牲,刲羊擊豕。又司弓矢云:凡祭祀,共射牲之弓矢。注云:射牲,示親殺也。殺牲非尊者所親,唯射爲可。又國語云:禘郊之事,天子必自射其牲。玉藻云:凡有血氣之?,君子弗身翦也者,據凡常非祭祀,天子尊,于郊射牲。諸侯降天子,故宗廟亦親殺。大夫士不敢與君同,故視之而不親殺之。側殺,殺一牲者,案冠禮云:側尊,一甒醴,在服北。鄭注云:側猶特也。無偶曰側。以其無玄酒。是以少牢云司馬刲羊,司士擊豕,以其二牲,不云側也。 注炊黍至作?。 釋曰:知宗婦爲之者,以經言主婦視饎爨,明主婦自爲也。是以下記云宗婦賛薦者,執以坐于戸外,授主婦,尸卒食而祭饎爨。鄭以祭饎爨用黍而巳,是宗婦爲之可知也。云爨,竈也者,周公制禮之時謂之爨,至孔子時則謂之竈,故論語王孫賈云:與其媚於奥,寕媚於竈。是孔子時爲竈也。云西堂下者,堂之西下也者,以其爲爨,不可正在堂下,當逼西壁爲之,故云堂之西下,近西壁也。又知南齊于坫者,案旣夕記云:設棜于東堂下,南順,齊于坫。明在東西堂下皆齊於坫可知。又鄭下注引舊說云南北直屋,梠稷在南是也。案少牢云:雍人槪鼎匕俎于雍爨,雍爨在門東南,北上。廪人槪甑獻匕與敦於廪爨,廪爨在雍爨之北,廪爨旣在門外。不見主婦,有視文。主婦未知視之以否,主婦視饎爨,猶主人視殺牲,故易歸妹上六云:女承筐無實,士刲羊無血。鄭注:宗廟之禮,主婦奉筐米如饎之時,兼視之可知。云周禮作?者,所謂故書者或作?也。

注亨煑至釜鬵。 釋曰:知用鑊者,下少牢云羮定,雍人陳鼎五,三鼎在羊鑊之西,二鼎在豕鑊之西,故用鑊也。 注戸東至在左。釋曰:知戸東是室戸東者,若據房戸東西,則舉東房而言。今直云戸東,故知室戸東也。云玄酒在西,尚之。凡尊酌者在左者,左爲上尊,今云玄酒在西,故云尚之。是以郷飲酒、郷射皆玄酒在西,事酒在東。若燕禮、大射唯君面尊,不從此義也。 注如初至反之。 釋曰:經云實豆籩者,□取豆籩實之。又言陳于房中如初者,明旣而反之可知也。 執事至北上。 注執事至於神。 釋曰:鄭知經執事之俎,祝主人主婦亦存焉者,見士虞記祝俎陳於階閒敦東,彼虞不致爵,故見主人主婦俎,明此吉祭有致爵,主人主婦陳於階間可知,以主婦亦是執事之人也。若然,少牢主人主婦無俎者,以三獻禮成,別爲儐尸,正祭無致爵,故主人主婦無俎。儐尸行三獻致爵乃有俎。下大夫不儐尸者,亦於三獻尸爵止,行致爵乃有俎也。云不?鼎者,異於神者,前俎?鼎而入,設於階前,此鼎在門外不入,而言陳於階閒二列,故知不?鼎。 注盛黍稷者,宗婦也。釋曰:知盛黍稷是宗婦者,以其黍稷是宗婦所主,故知也。 尸盥至之右。 注設盥至左右。 釋曰:云不揮者,揮,振去水,使手乾。今有巾,故不揮也。是以僖二十三年左氏傳云公子重耳在秦,秦伯納女五人,懷嬴與焉,奉匜沃盥,旣而揮之,懷嬴怒是也。云門内之右,象洗在東者,東謂門東,據向内爲右,故鄭云統於門東,西上。云凡郷内以入爲左右,郷外以出爲左右者,欲明門内據郷内以入爲右者也。 注爲神至接神。釋曰:案上視濯時云宗人祝立于賔西北,東面南上。鄭注云:事彌至,位彌異。宗人祝於祭冝近廟,至入廟時,宗人獨?視濯,及出門外視牲告充,未有使祝之文,至此臨祭,使祝敷神席,故鄭云至此使祝接神故也。 主婦至南面。 注:主婦至於姑。 釋曰:云雖姑存,猶使之主祭祀者,謂姑老不堪祭祀,故姑存,猶使之主祭祀也。云纚者,謂若士冠禮廣終幅,長六尺,笄,安髮之笄,非冠冕之笄。冠冕之笄,男子有,婦人無。若安髮之笄,男子婦人俱有。婦人笄對男子冠,故内則云男女未冠笄。又喪服小記云男子冠而婦人笄是也。云宵,綺屬也,此衣染之以黒,其繒本名曰宵者,謂此宵衣是綾綺之屬。鄭注内司服云:男子之褖衣黒,則是亦黒也。以其士喪禮有褖衣,與士冠玄端爲一,玄端黒,是男子褖衣亦黒,則此婦人宵衣亦黒可知,其玄則黒之?也。故鄭引玉藻君子狐青裘,玄宵衣以裼之,證婦人玄宵衣亦黒也。云其繒本名宵者,此字據形聲爲綃,從絲省聲,但詩及禮記、儀禮皆作宵字,故鄭云其繒本名曰宵,故引詩及禮記爲證。引詩者,直取字爲證,引記謂禮記、玉藻,非直取證字爲宵,亦以證婦人宵衣爲玄也。云凡婦人助祭者,同服也者,經及記不見主婦及宗婦異服之文,故知同服,對男子助祭,祝、佐食等與主人服異也。少牢云:主婦賛者一人,亦髲,鬄衣移袂,與主婦同。其餘雖不移袂,同亦宵衣可知。依内司服,天子、諸侯、王后以下助祭皆不同者,人君尊卑差等,大夫士卑,服窮則同也。引内則者,彼舅没時,年七十巳上,姑雖存,年六十巳上,而當傳之家事,故子之妻代姑祭,雖代姑,每事必請於姑。引之者,證經主婦而含,姑未老,自爲主婦,姑老則子妻爲主婦也。 佐食至中庭。 注佐食至之西。 釋曰:案下記云:佐食當事則戸外南面,無事則中庭北面。據此而言,則此經謂無事時也。云立于宗人之西者,案士虞禮云:主人及兄弟賔,即位於西方,如反哭位。注引旣夕禮云:反哭入門,?自西階東面。經又云:宗人反階前北面。注云:當詔主人。此特牲吉禮,主人行事由阼階,宗人亦在阼階,階南擯主人,佐食北面於中庭,明在宗人之西可知。

儀禮䟽卷第四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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