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左仲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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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9 01:24

與左仲甫書

仲甫執事。前者奉書,適苦頭痛,言辭草猝,懷不能盡。凡今天下之患,在事至而無人任之。無人任之者,非無人爲之也,爲之而不足以勝之也。凡爲其事者,未有不欲人之任之也。非其人而任之事,非以此人爲果足以勝之也。知其不足以勝之,而無勝之者之可以代之,故不得已而聽其事之不勝也。夫用人之道,若良賈之息物然,陸而資舟,水而資車,故時用物而不匱,事之至也,而求勝之焉者,此其所以無人也。識足以察之,權足以致之,是之謂豫事。凡今之有其權者,皆不足以言此者也。或可與之言,則又不足以察此者也。州縣官之于權,可謂微矣。雖然,事之至而所欲求者,其與有其權者,有以異乎?無以異也,仲甫之于此,有其責矣,其亦知之矣,而識又足以察之。然則有其權者不足與言,可與言者,非仲甫而誰哉?仲甫之官,不足以奔走天下之士,仲甫之財,不足以延攬天下之士。然而望之于仲甫者,以仲甫之自有可用之權也。知縣者,民之父母也,未有一家之人,曠不相接而可以爲父母者也,未有子孫之才智,僕隸之技力,漫不相悉而可以爲父母者也。昔者宓子宰單父,有兄事者,有父事者,有師事者。今之縣與古之邑,大小殊矣。民人戶口不啻十倍,而曰無其人者,儻不然歟。今仲甫之于所治,搢紳之士,草野之族,下及吏胥之役,亦嘗得其可任者歟。其有之,則吾于仲甫無以復言也。如其求之而未得也,其未嘗求之也,則仲甫之責,方今之務,未有要于此者也。夫鴻毛雖眾,不若一翮,諾諾盈側,不當一士。仲甫左右,儻有周舍其人者乎。其未有也。其未嘗求也,則仲甫雖盡相識者,而泛愛之,人人有得于仲甫,其無益于仲甫之事可知也。方今人才,誠不易得,仲甫氣夷而見遠,當有以辨之。大要不汲汲于世俗而近于迂誕者,乃爲才耳。朋儕中如丁道久者,庶幾可以成就。惜其奔走衣食,恐遂役於塵俗,不然,則亦可任之一人也。惠言于天下事,無一能曉,不量其愚鄙,輒欲以狂言聞于執事,執事其亦察之,幸甚。不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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