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煖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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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9 01:27

馮煖論

古之爲大臣者,公耳㤀私,國耳㤀家。君推誠以任下,臣盡力以報上,循乎理之所當然,而未嘗求餘地以爲藏身之固,以故功成名遂而身益安。予讀戰國策,見馮煖爲孟嘗君謀三窟事,何其識之鄙而謬也!

夫孟嘗君之於齊,有公族之親,有相之尊,不務治國愛民爲先,而徒招致任俠姦人爲之食客,欲假其譎詐,要譽一時,以長享薛邑之奉。此其識量凡近,固難以古大臣之義責之。而士之能以古人自待者,亦安肎畱門下幸舍,與雞鳴狗盜者比肩。然則煖之依附孟嘗君而爲之謀三窟也,固無足怪。雖然,其所爲謀者則已左也。夫相齊而不能自安,以䜛謗之身,而守區區之薛,雖得民何益?秦,齊之讎也,不容於齊而求之秦,秦未信也,而齊之疑滋甚。傳曰:邑有先君之廟曰都。春秋以降,強臣之據大都而覆其家者,何可勝數?曲沃,晉之宗廟在焉,而欒氏以亾,吾未見立廟之可以存薛也。設有䜛人交搆其間,而聲其罪以責之,則市義之名,已非人臣之義,而貳於它國,罪且不容誅。或援大夫不得祖諸侯之禮,將以立廟爲僭。有是三者,孟嘗君且重得罪於齊,又安得以一日高枕而臥乎?大臣之道,禍福當置之度外,別無自全之策。仕而營三窟,未有能免者也。戰國之際,法網尚疎,故孟嘗君幸而得免,而後人以爲煖之力,豈不謬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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