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丘戒犯緣畧釋卷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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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8 18:19
比丘戒犯緣畧釋卷第十
金陵天隆寺弘律沙門京兆炤明釋
第八。
應當學,名第五篇,復名第六聚。薩婆多論中,問曰:餘篇不言應當學,而此戒獨爾?荅言:餘戒易持而罪重,犯則成罪,或衆中悔,或對首悔。此戒難持而罪輕,脫爾有犯,心悔?學,罪?滅也。以難持易犯故,常愼心?學故,不結罪名,?言應當學也。事鈔云:律言式义、迦囉尼義,?衆學法,謂是應學事也。律攝云:衆學法者,謂廣釋中所有衆多惡作,、惡說;。咸悉攝在衆學法中,是故總言衆學法也。若犯斯衆學法,所得之罪盡突吉羅。此突吉羅罪,如王法中之笞罪也。如犯而不?發露懴悔者,身壞命終,當墮等活地獄中。如四王天壽五百年,受罪人間五十年。當此天一晝夜,若以人間年數筭之,?該九十億年,方滿其限也。
應當學有一百條,初不齊整着涅槃僧,至一百人持葢爲說法。當齊?着涅槃僧,應當學一。此戒緣起。惟一涅槃僧,亦云泥洹僧,或云尼伐散那,此翻裙。佛在舍衛國。時六群比丘着涅槃僧,或時下着,繫帶於䐡下;或時高着,褰齊於?上;或一?前垂,如??;或兩?前垂,如多羅樹?;或繞腰細襵而着。諸居士見,皆譏嫌言:此沙門釋子如是着衣,似國王、大臣,亦似節會戯笑俳說人着衣。諸比丘聞,白佛,訶責結戒,以成犯條,列爲第一,大乘同學。是中治罪,非前可比。如初、二篇中,罪有輕重、三種、五位之殊。?三、四篇中,亦有二種、三位之?。是以各隨所作,酌定犯緣增减,以判?罪重輕。重輕差别,皆從緣得。若緣不具,本罪不成。此應當學中,罪但一種,惟分故、悞二心而論懴法。故作之罪,應向一人對首悔;悞作之罪,?自責心悔。凡有所犯,非故?悞,不假方便,其罪便成。故不同前各篇?罪犯緣,有增减之差别也。是中犯者,如上着法,若故作犯,應懴突吉羅。以故作故,更犯一非威儀突吉羅。懴時但懴故作突吉羅,其非威儀罪自然隨滅,不煩更懴。何以故?由同時因一事而從故作生,非另時犯也。若不故作,但犯突吉羅,此罪應自責心悔。以下乃至百條,隨其故悞得罪。懴法盡如是。惟發起因緣,或同或?,一一别釋。比丘尼等四衆犯,盡突吉羅。不犯者:或時䐡中生瘡下着,或脚?有瘡高着,若僧伽藍內,若村外,若作時,若在道行,及未制戒前,並癡狂等,不犯。
律攝云:苾芻不依佛敎,不顧羞耻,欲非法着者,捉衣開張,得責心惡作。若披着身,得對說惡作。若有順奉心而着衣,不如法式,或時忘?,或是無知,非法着者,惟犯責心惡作。如是於餘學處,准此應知。
五分律云:若不解不問而作此着,突吉羅。若解不愼而作此着,突吉羅。若解輕戒、輕人而作此着,波?提。若病時、泥雨時,不犯。比丘尼亦如是。
根本雜事云:熱時,於自房內,但着下裙及僧脚崎。,隨情讀誦、說法、作衣等,悉皆無犯。
僧祗律云:着內衣時,不得如纒軸,亦不得如婬女賣色法,左右顧視爲好不好,應看令如法齊?着。若放恣諸根,不欲齊?着者,越學法。當齊?着三衣,應當學。
二、此戒緣起惟一。佛在舍衛國。時六群比丘或時下着三衣過肘露脇,或時高着過脚?上,或後褰高,前垂一?如??,或前垂兩?似多羅樹?,或細襵已安緣着。諸長者見,皆?譏嫌。諸比丘聞,白佛訶責結戒,以?犯條列爲第二。大乗、同學、五衆所犯,盡如上說。不犯者:或肩臂有瘡下着,或脚?有瘡高着,若僧伽藍內,若村外,若作時及未制戒前,並癡狂等,皆不犯。其根本、僧祗二律所說,亦同前條。
舍利弗問經中,佛言:修供養時,應須偏袒,以便作事。作福田時,應覆兩肩,現田文相。云何修供養?如見佛時,問訊師僧時,若拂牀,若掃地,若捲衣,若周正薦席,乃至泥地作華,種種供養。云何作福田?時國王請食,入里乞食,坐禪誦經,廵行樹下,人見端嚴,有可觀也。律攝云:應知三衣受用各别。若作務時,或行道時,及在寺內,常用五衣。若行禮敬及食噉時,應披七條。爲遮寒說法等,應着大衣。凡着衣服,應捨三種心,生五種心。言三種者:一、喜好玩餙心;二、輕賤受用心;三、矯覔名稱心。謂詐着弊衣,欲令他知有德有行,希招利譽。如是三心,皆不應作,但求壞色,趣得?身,順大師敎,進修善品。言五種心者:一、知量,謂受用衣時,知其新舊,量度而用,勿使傷損,後來難得;二、知間?,謂不可頻頻常着一衣,而令疾破,可間用之;三、知思察,謂常思此衣來處,彼施求福,助我修道,慚愧受用,勿爲非法;四、知時,謂寒熱適時,受用合度;五、知數,謂衣趣蔽形,不可貪求,妨廢道業。更有着用差别,於戒學必需中廣明。不得反抄衣入白衣舍,應當學三。從此乃至一百人持葢爲說法,盡由六群比丘發起,招世譏嫌而制。其制戒之處,惟第八十五安佛塔在下房戒。佛在拘薩羅國遊行,向都子婆羅門村時制,餘?盡在舍衛國制。凡五衆有犯,或故或悞,及未制戒前,並癡狂等,不犯。盡如前說,故不繁述。是中反抄衣者,謂或左或右,反抄衣着肩上,露形而入他家也。律攝云:上下衣服,不得偏抄一邉,露形體;不得雙抄兩邉,置於肩上。凡是行歩,非大人相者,皆應遠離。僧祗律云:六群比丘反抄衣入白衣家,彼譏問言:尊者欲來?闘??何故反抄衣露現脇肋?諸比丘聞,白佛故制。若風雨時,得抄一邉;若偏袒右肩,得抄左邉;若通肩披,得抄右邉。不得令肘現。乞食時,畏汙衣故,得反抄肘,不現無罪。若放恣諸根,反抄衣入他家內者,越學法。
不得反抄衣入白衣舍坐,應當學四。此戒盡同上說,惟以行、坐爲?。
不得衣纒頸入白衣舍,應當學五。
不得衣纒頸入白衣舍坐,應當學六。其中行、坐兩?,及犯、不犯,盡同上。衣纒頸者,謂總捉衣兩?,着在肩上也。
不得覆頭入白衣舍,應當學。七。
不得覆頭入白衣舍坐,應當學。八。此二戒因緣盡同,惟?行、坐。覆頭者,若以碎叚物,若衣覆頭,犯罪同前。不犯者:若患寒,或頭上生瘡,或命難、梵行難,覆頭而走,不犯。
僧祗律中:白衣問言:尊者,爲患?痛,爲畏日?頭??如放?婬女,如賊細作,如新婦,如採?人,覆頭而行。諸比丘聞,白佛,故制。覆頭者,全覆頭及兩耳。若大寒、雨雪,若病,若患頭風,不得全覆,當覆半,應令耳現。若見二師、上座,當挽却。不得覆頭入厠,若屏處、私房,覆頭無罪。律攝云:覆頭如新嫁女,故招世人譏嫌。如上所說,皆由比丘覆頭不如法而致譏,原非譏戴僧㡌也。?世尊爲病者及大寒雖開,亦但開戴㡌,非聽以包頭首帕裹頭,如上比被譏之人也。新婦以紅絹葢頭覆靣,至夫家始除。婬女爲賣色,採?人畏蜂螫,賊之細作亦畏他識,故皆有葢頭覆靣之舉,比丘豈宜爲之?故他譏而佛遮也。
不得跳行入白衣舍,應當學。九。不得跳行入白衣舍坐,應當學。十。跳行者,謂雙脚跳也。或故或悞,犯罪如前。不犯者:若爲人所打,若有惡獸,若有棘刺,或渡渠,或渡坑塹跳過,及未制戒前,並癡狂等,不犯。僧祗律云:若泥水時,不得先下脚指,後下脚跟,當先下脚跟,後下脚指;若脚心有瘡,當側脚行;若蔽瘡物繫之,先下脚跟,後下脚指;若放恣諸根,不學平脚行者,越學法。
不得白衣舍內蹲坐,應當學。此戒由赴檀越請時,六群比丘蹲坐,比坐比丘以手觸之,?便却倒露形。諸居士見之,譏嫌言:此沙門釋子不知慚愧,云何蹲坐舍內,如似裸形婆羅門??諸比丘聞,白佛,故制。蹲坐者,若在地,若在牀上,尻不至地也。隨其故悞,治罪如前。不犯者,或尻邉生瘡,及未制戒前,並癡狂等,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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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祗律云:不得抱?坐,若病時得。
亦不得交脚坐。交脚者,?着?上,?着?上,腨膓着脚脛上是也。若挑刺交脚,無罪。
不得义腰行入白衣舍,應當學。
不得手义腰入白衣舍坐,應當學。是中犯不犯等,盡同前。义腰者,以手义腰匡肘也。
僧祗律云:若老病,若風動腰痛,若臀痤瘡㿍,以藥塗之,畏汙衣故。此皆無罪。
十誦律云:不得掌扶頰坐。
不得搖身行入白衣舍,應當學。
不得搖身行入白衣舍坐,應當學。
搖身者,左右戾身趨行也。五衆所犯,盡同前。
不犯者,或有如是病,或被人打,或逢擔棘刺人及諸惡獸,如是等事戾身?避,或着衣時?身看齊?不,及未制戒前,並癡狂等,皆不犯。
律攝云:搖身者,如衒色女搖身而行。僧祗律云:不得搖頭行,若老羸病,若夜頭,若風雨雪寒振搖,皆無犯。
不得掉臂行入白衣舍,應當學。不得掉臂行入白衣舍坐,應當學。掉臂者,埀臂前却也。犯不犯,盡同上。
僧祗律云:不得動手動足,舞手舞足。當安詳靖住;若有所問者;當先䕶戒,隨順而說;若先是王子、大臣,本習未除,應當敎言:汝?出家。當捨此俗儀,從比丘法。若欲呼人,不得雙舉兩手,當以一手招根本。
律云:不得附肩,不得肩相接,不應連手行。
好覆身入白衣舍,應當學。好覆身入白衣舍坐,應當學。不好覆身,謂處處露現也。犯不犯盡同前。
僧祗律云:六群比丘或着細生䟱衣,形體露現;或着垢?破衣,腰、脇、背、肘露現。?入檀越家,爲世人所嫌,故制令作三衣。當用緻物坐時,不得坐衣上。當一手褰衣,一手按坐具,然後安詳而坐。
不得左右顧視,行入白衣舍,應當學。不得左右顧視,入白衣舍坐,應當學。皆由非威儀,處處看故,令居士譏嫌,謂似盗?人,故制。
五衆所犯盡同前。不犯者:或仰瞻日、時、節;或命難、梵行難,左右顧視,伺求方便,道欲逃走;及未制戒前,並癡狂等,皆不犯。
僧祗律云:出家之人,應諦視而行。
諦視行時,不得如馬低頭行。
當平視行,防惡?、牛、馬。
當如擔輦人行,不得東西瞻視。
若欲看時,?身向所看處。
坐時,不得如馬?頸低頭。
當平視,勿令不覺。
靜黙入白衣舍,應當學。
靜黙入白衣舍坐,應當學。
皆由高聲大喚,被譏,故制。
五衆所犯盡同前。不犯者:若聾,須高聲喚;或高聲囑授;或遇難,高聲而走;及未制戒前,並癡狂等,皆不犯。
律攝云:設有須喚,他不聞時,應請俗人爲其大喚。
僧祗律云:不得高聲大喚。若欲喚者,應彈指。若前人不覺者,應語比座。如是展轉第二、第三,令彼得知。
不得戱笑行入白衣舍,應當,學。
不得戱笑白衣舍坐,應當,學。皆謂露齒而笑也。
五衆所犯盡同前。不犯者:或唇病不覆齒,或?法歡喜而笑,及未制戒前,並癡、狂等,皆不犯。僧祗律中譏問言:尊者,此中有何事可笑?何故出齗欲賣齒??以是故制。白衣家及二師、上座前,皆不得笑。若有可笑事者,不得出齗現齒大笑。當?之,起無常、苦、空、無我想,思惟死想,當自齧舌,若復不止者,當以衣角遮口,制之。
用意受食,應當,學。此戒由不用意受食,捐棄羮飯,以致招譏,故制。五衆所犯盡同前。不犯者,墮。案上及未制戒前,並癡、狂等,皆不犯。
五分律云:一心受食者,左手一心持鉢,右手扶緣。
當平鉢受食,應當,學。此戒由盛滿溢出,捐棄羮飯,是中犯、不犯等盡同上。
根本律云:不得滿鉢受飯,更安羮菜,令食流溢。於鉢緣邉,應畱屈指。
平鉢受羮,應當,學。
羮飯等食,應當,學。此戒謂下飯已,取羮未至,食飯已盡;與羮已復去,取飯未至,食羮復盡。令他譏嫌,謂似饑餓之人,故制。五衆所犯盡同前。不犯者:或須飯不須羮,或須羮不須飯,或日時欲過,或因難緣疾疾食,及未制戒前,並癡、狂等,皆不犯。以次食,應當,學。
此戒謂於鉢中處處取食,犯盡同前。不犯者:或飯熱,挑取冷處,及未制戒前,並癡、狂等,不犯。
僧祗律云:不得徧?四邉食,食畱中央,當次第取。
十誦律云:不得鉢中摘好食,不得挑鉢中而食,應當學。此謂置四邉,挑中央至鉢底也。犯不犯盡同上。
若比丘不病,不得自爲已索羮飯,應當學。
此戒緣起有二:初、由自爲已索食,如饑餓時被譏故制;二、爲病者開索,不犯。
五衆所犯盡同前。更不犯者:若爲他索,他爲已索,若不求而得,及未制戒前,並癡、狂等,皆不犯。
根本律云:行食未至,勿預申鉢。
五分律云:不應嫌訶食,自索益食。
不得以飯覆羮,更?得,應當學。
此戒二制。初制但云:不得以飯覆羮,應當學。後因取食持歸者,遵制不敢覆羮,便汙手、汙鉢、汙衣。佛言:聽請食者覆,無犯。
復第二,結戒。文中加更?得之語。
五衆所犯盡同前。不犯者:或時正須羮,或時正須飯,及未制戒前,並癡、狂等,皆不犯。
僧祗律云:苦比丘迎食、。
慮汙衣者,不得盡覆,當露一邉。若一切覆者,他問得未,應荅已得。
律攝云:羮飯不得互掩覆者,謂欲多求,長貪心故。應於飮食生厭離想,是爲出家所應作事,隨得隨食,少欲爲?。
不得視比座鉢中,應當學。此由赴請時已得⾷少,見他得多,便責檀越與不平等。諸比丘聞,白佛訶責。
結戒不許視他鉢中,五衆所犯盡同前。不犯者:若比座病,若?闇,爲看得食不得食,淨不淨,受未受,及未制戒前,並癡狂等,皆不犯。
當繫鉢想食,應當學。此戒由受食時,左右顧視,他人取羮藏之,故制。是中犯不犯盡同上。
律攝云:繫心而食,?身長道。不得觀他,生嫌賤心。
僧祗律云:不得放鉢在前,?比座語。若有因緣,須?左右語者,左手撫鉢上。若行食到第三人時,當先滌鉢,豫擎待至。
不得大摶飯食,應當學。此謂口不容受也。
五衆所犯盡同前。不犯者:或日時欲過,或遇諸難,疾疾⾷,及未制戒前,並癡狂等,皆不犯。
僧祗律云:不得大團飯食,亦不得小如婬女兩粒、三粒而食,當可口食。
若食熬米滿口,無罪。
不得大張口待飯食,應當學。此謂飯尚未至,先大張口待也。
犯不犯盡同上。
僧祗律云:若口有瘡,預張無罪。
不得?食語,應當學。
此戒謂飯在口中,語不分明,令人不解,故制。
五衆所犯盡同上。
不犯者:或噎而索水,或因難作聲,及未制戒前,並癡狂等,皆不犯。
僧祗律云:若受食時,二師或上座喚,雖咽未盡,能使聲不?者,得應。若不能者,應咽已,然後應。
若責應遲者,荅言:我口中有食。故不?應。
五分律云:益食時,聽言須不須。
不得摶飯遙擲口中,應當學。
此戒犯不犯盡同前。
僧祗律云:若酸棗,若蒲萄,如是種種,乃至熬豆,挑擲噉,無罪。
不得遺落飯食,應當學。
僧祗律云:半入口中,半墮地,爲世人所譏,故制。
凡受食時,食着口中時,勿令一粒落地,誤落無罪。
若噉果、蓏、??時,皮核不得縱橫棄地,當聚一邉。
若放恣諸根落粒食,越學法。
犯不犯盡同前。
僧祗律又云:
不得囓半還着鉢中,當叚叚可口食。
若麨團大,當手中分,令可口食。
餅亦爾。
若食蓏、甘?,若根等,得囓無罪。
不得頰食食,應當,學。此謂滿口?食,鼓起兩頰,似獼猴狀,故制。
五衆所犯盡同前。
不犯者:或日時欲過,或遇難緣疾疾食,及未制戒前,並癡、狂等,皆不犯。
僧祗律云:
不得口中?食食。?食者,謂?飯從一頰?至一頰,當一邉?嚼咽。
若食熬粳米者,一邉浸,一邉嚼,無罪。
不得嚼飯作聲食,應當,學。
此戒五衆所犯盡同前。
不犯者:或嚼亁餅、焦飯、瓜果,及未制戒前,並癡、狂等,皆不犯。
僧祗律云:
不得?㗱作聲食。
不得全呑,嗗嗗作聲。
若咽喉病,無罪。
根本律云:
不彈舌食,不?㗱食,不訶氣食,不吹氣食。
不得大噏飯食,應當,學。此謂張口遙呼噏也。
五衆所犯盡同前。
不犯者:若口痛,及未制戒前,並癡、狂等,皆不犯。
僧祗律云:
若食薄粥、羮飮,不得吸使作聲,當徐徐咽。
十誦律云:啜粥不得作聲。噉根、莖等,勿令大作聲。
不得舌䑛食,應當,學。此謂吐舌出口,接取所食物也。五衆所犯盡同前。不犯者:或被縛,或手有泥,或垢膩汙手,以舌取食,及未制戒前,並癡、狂等,皆不犯。
僧祗律云:吐舌食者,吐出舌,以食着上,然後合口。若監食人欲知生熟鹹淡,着掌中,舌䑛無罪。
不得反覆䑛手食。若酥、油、?、石?着手者,當就鉢緣上摡聚一?,然後取食。
不得?指。若?、鹽着指,?無罪。
不得振手食,應當,學。。此戒犯盡同前。不犯者:或食中有草有蟲,或手有不淨欲振去之,或手觸未受之食而汙手振去之,及未制戒前,並癡狂等,皆不犯。
僧祗律云:振手食汙比座衣,彼?問言:長老!何故振手爲蜈蚣、蟽、?、螫??以緣白佛,故制。
不得向比座振。若⾷着手,當向已前振,若鉢中抖擻。
不得手把散飯食,應當,學。。此謂不作摶食,把散飯則多棄。居士見之,嫌似雞食,故制。犯不犯盡同上。
十誦律云:⾷墮所受草?上者,應⾷。若有土者,吹去?而⾷。或有多土著者,水洗得⾷。
不得汙手捉飮噐,應當,學。。此謂膩飯着手,不洗而受,被譏故制。五衆所犯盡同前。不犯者:洗手受,及未制戒前,並癡狂等,皆不犯。
不得洗鉢水棄白衣舍內,應當,學。。此戒謂在居士家⾷已,棄洗鉢水,乃至餘⾷狼籍在地。居士見已譏嫌言:沙門釋子無有慚愧,多受飮食如饑餓之人,而捐棄狼籍如王大臣。以此白佛,訶責結戒。五衆所犯盡如前說。不犯者:若澡槃,或餘噐承取水持棄外,及未制戒前,並癡狂等,皆不犯。僧祗律云:⾷時當稱腹而取,不得多受。若淨人卒與多者,未噉時應减與比座。若彼不取,應與沙彌及園民。洗鉢時不得一粒瀉於地,若有者應聚着一?。若細粒,若麨,不可聚者無罪。
不得生草菜上大小便、涕唾,除病,應當學。。此戒發起因緣有二:初制爲六群比丘大小便、涕唾生草菜上,被譏故遮;次制由病比丘不堪遠避故開。除病者外,四衆所犯同前,比丘尼波?提。不犯者:若在無草菜?,大小便流墮生草菜上,及未制戒前,並癡狂等,皆不犯。
不得水中大小便、涕唾,除病,應當學。。此戒二制緣起,犯不犯盡同上。善見律云:若水,人所不用,或海水,不犯。水雖中用,曠遠無人用,不犯。
不得立大小便,除病,應當學。。此戒二制緣起,犯不犯盡同上。是中大小便有其二說:一、大便時必有小便,此大小便蹲踞之法,天下男女皆然,故立者則犯;二、但小便而非大便,在西域,雖男亦須蹲踞,立則人譏,謂似牛馬,是故亦犯;在此方,男子必立,女人必蹲,如男蹲小便,人皆笑似婦女,或更疑謂不能男,是以國風兩?,雖不蹲踞,亦當不犯。五分律中:佛言:雖是我所制,餘方不以爲淸淨者,皆不應用;雖非我所制,餘方必應行者,皆不得不行。。
不得與反抄衣、不㳟敬人說法,除病,應當學。。
此戒緣起有二:初制爲六群比丘與不㳟敬、反抄衣人說法故遮;次制爲聽法者有病故開。五衆所犯盡同前。不犯者:若爲王、王大臣說,及未制戒前,並癡狂等,皆不犯。
不得爲衣纒頸者說法,除病,應當學。。
不得爲覆頭者說法,除病,應當學。
不得爲裹頭者說法,除病,應當學。
不得爲义腰者說法,除病,應當學。
不得爲著革屣者說法,除病,應當學。
革屣?履也。此方履有多種,西域多以皮作。
不得爲着木屐者說法,除病,應當學。
不得爲騎乘者說法,除病,應當學。
以上各各發起因緣,二制開遮。犯不犯等,盡同反抄衣戒,皆由不㳟敬法故制也。
不得在佛塔中止宿,除爲守䕶故,應當學。
此戒二制,初爲無故止宿佛塔故遮,次爲守䕶故復開。
五衆所犯盡同前。不犯者,遇難及未制戒前,並癡、狂等,皆不犯。
不得藏財物置佛塔中,除爲堅牢,應當學。
此戒二制,初爲無因緣而置物於塔中故遮,次爲堅牢故藏復開。
犯不犯盡同上。
不得着革屣入佛塔中,應當學。
此戒五衆所犯盡同前。不犯者,或有病,或爲强者所執喚入,及未制戒前,並癡、狂等,皆不犯。
不得手捉革屣入佛塔,
應當學。
不得着革屣繞佛塔行,
應當學。
不得着富羅入佛塔中,
應當學。
不得手捉富羅入佛塔中,
應當學。
以上犯不犯,盡同六十二戒。梵語富羅,譯爲短靿靴。五分律云:富羅不應深作?,聽至踝上。不得?如靴,應開前。
不得塔下坐食、畱草及食汙地,
應當學。
此戒四緣二制,初遮後開。一、爲六群比丘塔下坐食、畱草及食汙地,故制不聽。二、由施食衆集,坐?窄狹,開聽坐食,不許畱草及食汙地。復因一坐食比丘作餘食法而不食者,及病比丘不敢畱殘食,佛言:聽聚一處,出時持棄之。
復第二結戒,犯不犯盡同前。
不得擔死屍從塔下過,應當學。
此戒由䕶塔神?白佛故制。五衆所犯盡同前。不犯者:或須此道行,或爲强力者將去,及未制戒前,並癡、狂等,皆不犯。
不得塔下埋死屍,應當學。
不得在塔下燒死屍,應當學。
不得向塔下燒死屍,
應當學。
不得佛塔四邉燒死屍,使?氣來入,
應當學。
以上犯、不犯,盡同六十八戒。
不得持死人衣及牀從塔下過,除浣、?、香熏,應當學此戒二制:初因持如是物過,神?白佛故遮;次由持糞掃衣比丘故,聽浣、?、香熏已持入。復第二結戒,五衆所犯,並未制戒前,及癡、狂等,不犯盡同前。毘尼母經云:若得糞掃衣,水中久漬,用?浣淨,以香塗上,然後得着入塔。
不得佛塔下大小便,應當學。
不得向佛塔大小便,應當學。
不得繞佛塔四邉大小便,使臭氣來入,應當學。
不得持佛?至大小便處,應當學。
不得在佛塔下嚼楊枝,應當學。
不得向佛塔嚼楊枝,應當學。
不得佛塔四邉嚼楊枝,應當學。
不得在佛塔下涕唾,應當學。
不得向佛塔涕唾,應當學。
不得塔四邉涕唾,應當學。
以上犯、不犯,盡如七十三戒中說。
不得向塔舒脚坐,應當學。。
此戒犯盡同前。不犯者:或有病,若中間隔,或强者所持,及未制戒前,並癡、狂等,皆不犯。
不得安佛塔在下房已,在上房住,應當學。。
此戒佛在拘薩羅國遊行,向都子婆羅門村。時六群比丘安如來塔置不好房中已,在上好房中宿。佛言:不應爾。應安如來塔置上好房中巳,在不好房中宿。彼復安塔下房已,在上房宿。佛言:不應爾。應安如來塔在上房已,在下房中宿。彼便?如來塔同屋宿。佛言:不應爾。由是結戒皆不聽。言上房者,凡所住處,主房向下者,名之爲上。若前靣朝上,或東西兩向,皆名爲下。若是閣者,閣上應名上房,閣下?名下房。是中所犯,盡如前說。不犯者:或命難、梵行難,及未制戒前,並癡、狂等,皆不犯。
人坐巳立,不得爲說法,除病,應當學。。
此戒二制,初爲不㳟敬法故遮,次因聽法者病故開。犯不犯盡同前說法戒中說。
人卧已坐,不得爲說法,除病,應當學。。
人在座已,在非座,不得爲說法,除病,應當學。。
人在高坐已,在下坐,不得爲說法,除病,應當學。。
人在前行已,在後行,不得爲說法,除病,應當學。。
人在高經行處已,在下經行處,不應爲說法,除病,應當學。。人在道已,在非道,不應爲說法,除病,應當學。。以上七戒二制,因緣及犯不犯皆同。
不得携手在道行,應當學。。謂携手相連,阻他行道,失比丘威儀,被譏故制。犯盡同前。不犯者:或患?闇,須扶接,及未制戒前,並癡狂等,皆不犯。
不得上樹過人,除時因緣,應當學。
此戒二制。初爲比丘在大樹上安居,?於樹上大小便下,故制上樹不得過人。次因比丘路逢惡獸,恐怖上樹,不敢過人,被獸所害故。
第二,結戒。加除時因緣之語,犯盡同前。不犯者:若遇難,若樹通身亁枯,及未制戒前,並癡狂等,皆不犯。
不得絡囊盛鉢,貫杖頭,着肩上而行,應當學,謂絡囊中盛鉢,貫着杖頭,肩上擔。諸居士見已,謂是官來,皆下道避,及至乃知,各各譏嫌。諸比丘聞,白佛故制。是中所犯及未制戒等,不犯盡同前。
人持杖不㳟敬,不應爲說法,除病,應當學人持劔,不應爲說法,除病,應當學人持鉾,不應爲說法,除病,應當學
人持刀,不應爲說法,除病,應當學
人持葢,不應爲說法,除病,應當學。
以上五戒,皆二制除病。犯不犯等,盡同前說法戒。已釋一百應當學竟。
第九,滅諍。
法滅?除滅。諍有四種,如本律云:一、言諍,二、覔諍,三、犯諍,四、事諍。
云何言諍?比丘?比丘諍言,引十八諍事:法、非法,律、非律,犯、非犯,若輕、若重,
有殘、無殘,
粗惡、非粗惡,
常所行、非常所行,
制、非制,說、非說,
若以如是相諍言語,彼此?闘,是爲言諍。
云何覔諍?
若比丘與比丘覔罪,以三舉事:破戒、破見、破威儀、見聞疑,作如是相覔罪,是爲覔諍。
云何犯諍?
犯七種罪,波羅?、僧殘乃至惡說,是爲犯諍。
云何事諍?
言諍中事作,覔諍中事作,犯諍中事作,是爲事諍。
上四諍皆以貪、恚、癡爲根,無貪、恚、癡爲根,僧爲根,界爲根,人爲根。言諍中更以十八破僧事爲根,覔諍中更以三舉事爲根,犯諍中亦以三舉事及六犯所起爲根。其言諍、覔諍、事諍,此三諍皆由善、不善、無記三心而起,犯諍但從不善、無記二心而生。云何言諍是善?比丘?比丘善心言法、非法乃至說、不說,如是彼此諍,是爲言諍善。若以不善心言法、非法乃至說、不說,如是言語遂?闘諍,是爲言諍不善。若以無記心言法、非法乃至說、不說,以如此事互?諍,是爲言諍無記。云何覔諍是善?若善心?相伺覔,以三舉事破戒、破見、破威儀、見聞疑,內有五法,謂以時不以非時,眞實不以不實,有益不以損減,?輭不以粗獷,慈悲不以?恚,令此人無犯、無垢汙、淸淨罪得出,莫令有惡名稱流布,如是相覔,是爲覔諍善。若以不善心覔罪,內無五法,乃至欲令惡名流布,如是相覔,是爲覔諍不善。若以無記心覔罪,以三舉事乃至見、聞、疑,如是相覔,是爲覔諍無記。云何犯諍是不善?若凡夫人、學人故犯罪,是爲犯諍不善。若凡夫人、學人不故犯戒,是爲犯諍無記。此但指犯者而言。其舉者三種心,如覔諍中說。其事諍中三心差别,如上三諍中說。其滅諍之法及七緣起,一一列後。
滅諍法有七:
初現前毘尼,至七如草覆地。律攝云:七滅諍法者,於四諍事,七法能除,故名七滅諍法。此之諍根有六:一、忿恨,二、覆?,
三、嫉慳,
四、諂誑,
五、無慚愧,
六、惡欲邪見。
僧祗律云:四諍者,相言諍、誹謗諍、罪諍、常所行事諍。是中相言諍,於三毘尼中用一一法滅,或但以現前毘尼滅,或以現前多覔毘尼滅,或以現前草覆地毘尼滅。
誹謗諍者,謂無見、聞、疑三根,而於五篇罪中取一一罪謗,故名誹謗諍。亦用三毘尼滅,各隨其事,或用現前憶?毘尼滅,或用現前不癡毘尼滅。
罪諍者,謂彼此說五篇中罪相諍,應於四毘尼中用一一法滅,或用現前自言治滅,或用現前覔罪相滅,或用現前草覆地滅。
常所行事諍者,是指比丘所行諸事而言。凡有相諍,隨其所作,用一一法滅,不出此七滅諍法外。
初現前毘尼
應與現前毘尼,
當與現前毘尼。是中緣起。
佛在舍衛國。時六群比丘同於河中洗浴。迦畱陀?浴竟先出,錯着他衣而去。後出者不見已衣,謂迦畱陀?偷去,人不現前,便作滅?羯磨。迦畱陀?聞已,有疑白佛。佛問言:汝以何心取?荅言:謂是我衣取,無偷心。佛言:不犯。但不應不看衣而着,亦不應人不現前而作羯磨。若作羯磨不成,得突吉羅。自?已去,爲諸比丘結現前毘尼滅諍。言現前者,凡治罸等一切事,須本人現前、法現前、律現前、僧現前、界現前。若不作单白、白二、白四羯磨,一人或二人、三人能滅者,但須本人、法、律三種現前,非僧非界則可。若作上三種羯磨者,僧不滿數,界無所託,作法不成,故須一一現前方可。其中羯磨遇緣作者,隨事差别,盡於羯磨指南中廣明。已釋現前毘尼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