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論中

轻识古籍-繁体

共 486字,需浏览 1分钟

 ·

2023-12-06 19:30

太?論中

四分日之一,或曰一百分日之二十五。在四以爲一,在百以爲二十五。惟其所在而加之,豈有常数哉。六日七分者,以八十言者也。苟有以適於用,吾斯從而加之矣。坎離震兊,各守其方,而六十卦之爻。分散於三百六十日。聖人不以五日四分日之一者害其爲易,而以七分者加焉,此非有所法乎。日月星辰之度,天地五行之數也,以爲上之不可以八,而下之不可以六,故以七分者加之,使夫易者亦不爲無用於歷而巳矣。夫八十分與夫七分者,皆非其所以爲易也。上下而爲卦,九六而爲爻,此其所以爲易也。聖人不於其所以爲易者加之,故加焉而不害其爲易。若夫四位而爲首,九行而爲賛,此正其所以爲太?者也。而雄於此加焉,故吾不知其爲太?也。始於中之一,而訖於養之九,闕焉而未見者,四分日之三而巳矣。以一百八分而爲日,以一分而加之,一首之外,盡八十一首而四分日之三者,可以見矣。觀周之一,知晝夜之不在乎竒偶,而在其所承。觀中之九,知休咎之不在乎晝夜,而在其所處。故積其分至於養之九,而可以無患。蓋易之本,六日以爲卦,太?之初,四日有半以爲首,而皆以四百八十七分求合乎二十八宿之度,加分而其數定,去踦贏而其道勝,吾無憾焉耳。

浏览 1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
评论
图片
表情
推荐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