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己權界論
书中论述公域讲权力,私域曰权利;公域讲民主,私域言自由。这就是「群己界线」,或曰「群己权界」——「群」者,群体、社会公域也;「己」者,自己、个人私域也;亦即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要区分清楚。表示社会和个人都有自己的「权」,但它们的权又都有其界限。
自由在个人与群体间的分寸是非常精微的,严复当年用文言语句翻译穆勒的《论自由》时(On Liberty),将书名译作《群己权界论》。严复以「自繇」二字,将穆勒对个人尊严与自由的想法引介至中国,让近代中国的知识份子对于西方的自由思想,有了一个开创性的认识;并相当重视群与己之间的互动与平衡。
由一人一己之自繇,乃至一会一党之群体,须明白群己权限之划分,使不偏于国群而压制小己,亦不袒护小己而使国群受害,并强调自由民主制度的实施其实是涉及一个国家的形势与国民程度。对于自由的内涵、个人与群体、公域与私域间的权界,析论分明。...
书中论述公域讲权力,私域曰权利;公域讲民主,私域言自由。这就是「群己界线」,或曰「群己权界」——「群」者,群体、社会公域也;「己」者,自己、个人私域也;亦即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要区分清楚。表示社会和个人都有自己的「权」,但它们的权又都有其界限。
自由在个人与群体间的分寸是非常精微的,严复当年用文言语句翻译穆勒的《论自由》时(On Liberty),将书名译作《群己权界论》。严复以「自繇」二字,将穆勒对个人尊严与自由的想法引介至中国,让近代中国的知识份子对于西方的自由思想,有了一个开创性的认识;并相当重视群与己之间的互动与平衡。
由一人一己之自繇,乃至一会一党之群体,须明白群己权限之划分,使不偏于国群而压制小己,亦不袒护小己而使国群受害,并强调自由民主制度的实施其实是涉及一个国家的形势与国民程度。对于自由的内涵、个人与群体、公域与私域间的权界,析论分明。
约翰·密尔(John Stuart Mill, 1806-1873),生于英国伦敦,英国哲学家、经济学家、著名的自由主义法学家。自幼在父亲的严厉管教下受教于英国和法国,为《旅行者》、《编年史早报》、《威斯敏斯特评论》、《法学家》等刊物撰稿多年后,应聘主编《伦敦评论》。在此期间的著述后被收入《论文集》中(1859)。密尔主要著作有《逻辑方法》(1843)、《政治经济学原理》(1848)、《妇女屈从》(1869)、《论自由》(1859)、《代议制政府》(1861)等。其中《代议制政府》是西方第一部论述代议制的专著,是密尔政治思想特别是国家理论的一部重要著作。约翰.密尔的代议制理论主要包括代议制政府的形式、职能、民主制、选举权、议会以及地方代表机关和民族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