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礼䟽卷第三

轻识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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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4 18:06

仪礼䟽卷第三

唐朝散大夫行太学博士弘文馆学士臣贾 公彦 等撰

若不至用酒

注若不至为礼。释曰:自此巳上说周礼冠子之法自此巳下,至取笾脯以降,如初,说夏殷冠子之法。云若不醴,则醮用酒者,案上文适子冠于阼,三加讫,一醴于客位,是周法。今云若不醴,则醮用酒,非周法,故知先王法矣。故郑云若不醴,谓国有旧俗,可行,圣人用焉不改者也。云圣人者,即周公制此仪礼,用旧俗,则夏、殷之礼是也。云曲礼曰巳下者,是下曲礼文也。云君子行礼,不求变俗者,与下文为目,谓君子所往之国,不求变彼国之俗,若卫居殷墟者也。云祭祀之礼者,若郊特牲云:殷人先求诸阳,周人先求诸隂。求诸阳者,先合乐,乃灌地降神也。求诸隂者,谓先灌地乃合乐。若卫居殷地,用殷礼,则先合乐乃灌也。云居丧之服者,谓若檀弓周之诸侯绝旁期,降上下。殷之诸侯服旁期,不降上下。卫居殷墟,亦不降上下也。云哭泣之位者,殷礼无文,亦应有异也。云皆如其国之故者,谓上所云皆如其故国之俗而行之。云是者,依先王旧俗而行不改之事。向来所解,引曲礼,据人君施化之法,不改彼国旧俗,证此醮用酒旧俗之法也。故康诰周公戒康叔居殷墟,当用殷法,是以云兹殷罚有伦,使用殷法。故所引曲礼,皆据不变彼国之俗。但君子行礼,不求变俗有二途。若据曲礼之文云君子行礼,不求变俗。郑注云:求犹务也。不务变其故俗,重本也。谓去先祖之国,居他国。又云:祭祀之礼,居丧之服,哭泣之位,皆如其国之故,谨修其法而审行之。注:其法,谓其先祖之制度。若夏殷者,谓若杞、宋之人居郑、衞,郑、衞之人居杞、宋。若据彼注,谓臣去己国居他国,不变己国之俗。是以定四年祝佗云:殷人六族在鲁,启以商政,亦不变本国之俗,故开商政示之,皆据当身居他国,不变己国之俗。与此注引不同者,不求变俗,义得两合,故各据一边而言也。云酌而无酬酢曰醮者,郑解无酬酢曰醮,唯据此文而言。所以然者,以周法用醮,无酬酢曰醮。案曲礼云:长者举未釂。郑注云:尽爵曰釂。是醮不专于无酬酢者。若然,醴亦无酬酢,不为醮名者,但醴大古之物,自然质无酬酢。此醮用酒,酒本有酬酢,故无酬酢,得名醮也。云醴亦当为礼者,亦上请醴賔之醴,故破之也。 尊于至南枋。 注房戸至古也。

释曰:云禁,承尊之器也。名之为禁者,因为酒戒也者,以醴不言禁,醴非饮醉之物,故不设戒也。此用酒,酒是所饮之物,恐醉,因而禁之,故云因为酒戒。若然,玄酒非饮,亦为禁者,以玄酒对正酒,不可一有一无,故亦同有禁也。云不忘古也者,上古无酒,今虽有酒,犹设之,是不忘古也。 洗有至南,顺 注洗庭至上也。 释曰:知洗庭,洗者,上周法用醴之时,醴之尊在房,今醮用酒,与常飮酒同,故洗亦当在庭,是以下云賔降,取爵于篚,卒洗,?酌,故知洗在庭也。设洗法在设尊前,此洗亦当在设尊前设之,故此直云洗有篚在西,不言设也。若然,上不言设洗者,以其上云醮用酒,即连云尊,文势如此,故不言设洗。云当东荣,南北以堂深者,上巳有文也。云篚亦以盛勺觯者,周法用醴在房,庭洗无篚,此用酒,庭洗有篚,故周公设经辩其异者,但醴篚在房,以盛勺觯,此庭洗篚亦盛勺觯,故云亦也。云南顺北为上也者,席之制有首尾者,据识之先后为首尾。此篚亦云上者,应亦有记识为上下,以其南顺之言,故北为上也。 始加至?酌。 注始加至东房。 释曰:云始加醮用脯醢者,此言与周别之事,周家三加讫,乃一醴于客位,用脯醢。此加讫,即醮于客位,用脯醢,是其不同也。但言始加醮用脯醢者,因言与周异之意,其实未行事,是以下乃始云賔降,取爵于篚也。云加冠于东序,醮之于戸西,同耳者,经不见者,嫌与周异,故辩之。其经不言冠者,醮之处,即与周同,故经不见也。云始醮亦荐脯醢者,以其经云醮用脯醢,泛言若醮用酒,未著其节,故亦如上周家三加始荐脯醢。云賔降者,爵在庭,酒在堂,将自酌也者,决周家醴在房,賛者酌授賔,賔不亲酌,此则賔亲酌酒洗爵,故有?降也。云辞降如初,如将冠时降盥,辞主人降也者,欲见用醴时,直有将冠时賔降,无賔降取爵,以其酌在房故也。今云如初者,唯谓如将冠降盥之事也。云凡荐出自东房者,用醴时,尊在房,脯醢出自东房。醮用酒,酒尊在堂,脯醢亦出自东房。郷饮酒、郷射、特牲、少牢荐者皆出东房,故云凡以该之也。冠者至如初 注賛者至荐之。 释曰:此经略言拜受荅拜,不言处所面位,言如初者,以其虽用酒,与周异,自外与周同,故直言如初也。是以郑取上醴子法以言之,故言如初以结之也。云于賔荅拜賛者,则亦荐之者,经直云拜受荅,拜如初,亦不言出荐之时节,故郑别言之,亦当如周家醴子时荐也。凡醴子、醴妇并昬礼,礼賔面位不同者,皆随时之便,故不同也。冠者至筵西 注冠者至之筵。 释曰:此经虽用醴酒不同,其于行事与周礼醴子同,但位有异。彼一加讫,入房易服讫,出房立待賔容命,此则醮讫,立于席西,待賔命为异,皆为更加皮弁也。云兴,筵末坐啐酒者,为醮于客位,敬之故也。昬礼礼賔与聘礼礼賔在西阶上啐醴者,昬礼注云此筵不主为饮食起,聘礼注云糟醴不卒故也。冠子用醴拜,此醮子用酒亦拜者,以与醴子同是成人法拜啐,故虽用醮,亦拜啐也。 彻荐至不彻 注彻荐至便也。 释曰:云彻荐与爵者,辟后加也者,案下文云加皮弁如初仪,再醮摄酒,其他皆如初。酒则云摄,明因前也。除酒之外,云其他如初,明荐爵更设,是后加,卒设于席前也。故知前云彻荐爵,为辟后加也。 加皮至如初, 注摄犹至为。聂。

释曰:云摄犹整也。整酒谓挠之者,案有司彻云司宫摄酒,注云:更洗,益整顿之。不可云洗亦当为挠,谓更挠搅,添益整顿,示新也。 加爵至于母。 注乾肉至甞之。 释曰:前二醮有脯醢,更加此乾肉折俎。言哜之者,哜谓至齿甞之。案下若杀,再醮不言摄,此经再醮言摄,三醮不言摄,则再醮之后皆有摄,互文以见义也。云取脯见于母者,亦适东壁侠拜与周同。案下文若杀巳下云卒醮,取笾脯以降,此亦取笾脯。乾肉曰脯。云乾肉,牲体之脯也者,案周礼腊人云:掌乾肉,凡田兽之脯腊,郑注云:大物解肆乾之,谓之乾肉,若今梁州乌翅矣。薄析曰脯,捶之而施姜桂曰腵修。若然,乾肉与脯修别,言若今梁州乌翅者,或为豚解而七体以乾之,谓之乾肉。及用之将?于俎,则节析为二十一体,与燕礼同,故緫名乾肉折俎也。 若杀至扃鼏。 注特豚至为密。 释曰:上醮子用乾肉不杀,自此至取笾脯以降,论夏、殷醮子杀牲之事。杀言若者,是不定之辞,杀与不杀,俱得云若也。云载,合?者,在鼎曰?,在俎曰载,载在后。今先言载,后言?,又合字在载?之闲,通事之者,欲见在俎在镬俱曰合也。云设扃鼏者,以茅复鼎,长则束其本,短则编其中。案冬官匠人庙门容大扃七个,注云:大扃,牛鼎之扃,长三尺。又曰:闱门容小扃参个,注云:小扃,膷鼎之扃,长二尺。皆依汉礼而知。今此豚鼎之扃,当用小扃也。云特豚,一豚也者,此特,若郊特牲之特,皆以特为一也。云凡牲皆用左胖者,案特牲、少牢皆用右胖。少仪云大牢则以牛左肩折九个为归胙,用左则用右而祭之。郷饮酒、郷射主人用右体,生人亦与祭同,用右者,皆据周而言也。此云用左,郑据夏、殷之法,与周异也。但士虞丧祭用左,反吉故也。云煑于镬曰亨者,案特牲云:亨于门外东方,西面北上。注云:亨,煑也。亨豕鱼腊以镬各一爨。诗云:谁能亨鱼,漑之釡鬵。是镬为亨也。云在鼎曰?,在俎曰载者,案昬礼云特豚合?,又云侧载,特牲亦云卒载,加匕于鼎,少牢云司马?羊,实于一鼎,皆是在鼎曰?,在俎曰载之文。但在鼎直有?名,在俎则?、载两称也。故少牢云?羊载右胖,?豕,其载如羊。有司彻亦云乃?,注云:?牲体于俎也。是在俎?载二名也。云载,合?者,明亨与载皆合左右胖者,以?、载并陈,又合在二者之间,故知从镬至俎皆合左右胖也。云离,割也。割肺者,使可祭也,可哜也者,凡肺有二种:一者举肺,一者祭肺。就举肺之中,复有三称:一名举肺,为食而举;二名离肺,少仪云:三牲之肺,离而不提心也;三名哜肺,以齿哜之。此三者皆据生人为食而有也。就祭肺之中,亦复有三称:一者谓之祭肺,为祭先而有之。二者谓之忖肺,忖切之使断。三者谓之切肺,名虽与忖肺异,切肺则忖肺也。三者皆为祭而有。若然,切肺、离肺指其形,余皆举其义称也。云今文扃为铉,古文鼏为密者,一部之内皆然,不从今文,故叠之也。 始醮如初。 注亦荐至彻矣。

释曰:云始醮如初者,此一醮与不杀同,未有所加,故云如初也。 再醮至栗脯。 注蠃醢至为蜗。 释曰:此二豆二笾増数者,为有杀牲,故盛其馔也。案郑注周礼醢人云:细切为虀,全物若䐑为菹,作醢及臡者,先膊乾其肉,乃后剉之,杂以梁曲及盐,渍以美酒,涂置甀中,百日则成矣。是作醢及菹之法也。云蠃醢螔蝓醢者,尔雅文。 三醮至哜肺, 注摄酒至脯醢。 释曰:云摄酒如再醮,则再醮亦摄之矣者,周公作经,取省文。再醮不言摄酒,以三醮如之,则再醮摄之可知,故郑云再醮亦摄之矣。云加俎哜之哜,当为祭字之误也者,经有二哜,不破如初哜之哜,唯破加俎哜之字者,以祭先之法,祭乃哜之,又不冝有二哜,故破加俎之哜为祭也。云祭俎如初,如祭脯醢者,以三醮唯祭俎之肺,不复祭脯醢也。若然,前不杀之时,一醮彻脯醢为辞,再醮之脯醢,至再醮不言彻脯醢者,以三醮上唯加乾肉,不荐脯醢,故不彻也。今殷亦然,一醮彻荐辞,至再醮亦不彻荐,直彻爵而已,亦为三醮,以不加笾豆,加牲俎,是以祝辞一醮亦云嘉荐,至三醮者,直云笾豆有楚,楚,陈列貌,是三醮不加笾豆明文也。 卒醮至如初。 释曰:此取笾脯见母,与前不异。上周法与不杀皆不云笾者,上皆直荐脯醢,不云笾豆,此若杀云两笾,故云笾脯。若然,既杀有俎肉而取脯者,见其得礼而已,故不取俎肉,如若得束帛者,不须取脯,是以冠礼礼賔得束帛,皆不取脯也。 若孤至戒宿 注父兄诸父诸兄。 释曰:上陈士有父加冠礼讫,自此至东塾北面,论士之无父,自有加冠之法也。周公作文,于此乃见之者,欲见周与夏殷孤子同冠于阼阶,礼之于客位,惟一醮三醴不同耳,是以作经言其与上异者而已。言父兄、诸父诸兄者,以其上文父兄非直戒宿而已,故知此是诸父诸兄,非已之亲父亲兄也。 冠之至于阼。 注冠主至作醴。 释曰:云主人紒而迎賔者,即上采衣紒是也。云拜,揖让立于序端者,谓主人出,先拜賔荅,拜讫,揖让而入于庙门。既入门,又三揖,至阶,又三让而?堂,乃立于东序端,賔?立西序端,一皆如上。父兄为主人,故作文省略。緫云揖让立于序端,皆如冠主也。云礼于阼者,别言其异者也。云今文礼作醴者,郑不从今文者,以其言醴,则不兼于醮,言礼则兼醴醮二法故也。 凡拜至荅拜。 释曰:此亦异于父在者。云凡拜者,谓初拜至及啐拜之等,賔主皆北面,与父在时拜于筵西南面,賔拜于序端东面为异也。 若杀至北面, 释曰:云若杀者,有则杀,无则已,故云若,不定之辞也。言举鼎者,谓于庙门外之东壁镬所举,至庙门外之东,直东塾,二鼎,豚、鱼、腊鼎,皆北向,相重而列之也。 注孤子至门外。 释曰:案上文父在亦有杀法,今郑云孤子得申礼盛之者,不为杀起,止为陈鼎于外而言。郑知父在有鼎不陈于外者,以上文若杀,直云特豚载合?,不辩外内。孤子乃云举鼎陈于门外,?于上,父在,陈鼎不于门外也。凡陈鼎在外者,賔客之礼也;在内者,家私之礼也。是在外者为盛也。今孤子则陈鼎在外,故云孤子得申礼盛之也。 若庶至醮焉。 释曰:上巳言三代适子冠礼讫,此经论庶子加冠法也。周公作经,于三代之下言之,则三代庶子冠礼,皆于房外同用醮矣。但不知三代庶子各用几醮耳。今于周之适子,三加一醴,夏、殷适子三加三醮,是以下文祝辞三醴一而醮三,皆为三代而为言。至于三代庶子,皆不见别辞,则周之庶子冝依适子用一醮,夏殷庶子亦依三醮。三代适子有祝辞,言庶子则无,故下文注云凡醮者不祝。 注房外至不尊。 释曰:知房外,谓尊东也者,上陈尊在房戸之间,案郷饮酒賔东则东则尊东,明此亦于尊东也。云不于阼阶,非代也者,案下记云:

适子冠于阼,以著代也。明庶子不于阼,非代故也。云不醮于客位,成而不尊者,下记云:醮于客位,加有成也。是适子于客位成而尊之。此则成而不尊,故因冠之处遂醮焉。 冠者至阶下。 释曰:案内则云:舅没则姑老。若死当云没,不得云不在。且母死则不得使人受脯。今言不在者,或归寕,或疾病也。使人受脯,为母生在,于后见之也。 戒賔至之也。 注吾子至为谋。 释曰:自此至唯其所当者,周公设经,直见行事,恐失次第,不言其辞。今行事既终,緫见戒賔。醮及为字之辞也。云某有子某者,上某,主人名;下某,子之名。加布,初加缁布冠也。云愿吾子之教之也者,即此以加冠行礼为教之也。云吾子,相亲之辞。吾,我也者,谓自己身之子,故云吾子,相亲之辞也。云子,男子之美称者,古者称师曰子。又公羊传云:名不若字,字不若子。是子者,男子之美称也。今请賔与子加冠,故以美称呼之也。 注今吉至首也。释曰:元首。左传曰:先轸入狄师而死之,狄人归先轸之元。是元为首。又尚书云:君为元首,亦是元为首也。 注尔汝至福也。 释曰:云既冠为成德者,案冠义,既冠责以父子、君臣、长幼之礼,皆成人之德。云祺,祥也者,祺训为祥,祥又训为善也。云因冠而戒者,则经弃尔幼志,顺尔成德是也。云且劝之者,即经云寿考惟祺,介尔景福是也。 再加至尔服。注辰子至重也。 释曰:上云令月吉日,此云吉月令辰,互见其言,是作文之体,无义例也。云辰,子丑也者,以十干配十二辰,直云辰子丑,明有干可知。即甲子乙丑之?,略言之也。 注黄黄至疆竟: 释曰:尔雅云:黄发齯齿。故以黄为黄发也。云耇,冻棃者,尔雅云:耇,老寿也。此云耇,冻棃者,以其面似冻棃之色故也。 醴辞至令芳。 注嘉善至香也。 释曰:谓脯醢为善荐芳香者,谓作之依时,又造之依法,故使芳香而善也。注善父至不祝, 释曰:善父母为孝,善兄弟为友者,尔雅文。不言善事父母、善事兄弟者,欲见非且善事兄弟,而亦为兄弟之所善者,诸行周备之意也。云凡醮者不祝者,案上文前后例周与夏殷冠子法,其加冠祝辞三节,不辨三代之异,则三代祝辞同可知也。至于周醮之辞,三等别陈之者,以其数异,辞冝不同故也。若然,醮辞唯据适子而言,以其将著代重之,故备见祝辞也。此注云凡醮者不祝者,言凡谓庶子也。既不出冠于阼,又不礼于客位,无著代之理,故略而轻之也。亦不设祝辞者,曽子问注云:凡殇不祭之?也。其天子冠礼祝辞,案大戴礼公冠篇:成王冠,周公为祝辞,使王近于人,逺于天,啬于时,惠于财。其辞既多,不可具载。其诸侯无文,盖亦有祝辞,异于士也。 注湑,清也。伊,惟也。 释曰:湑,泲酒之称。故伐木诗云:有酒湑我。注云:湑,莤之文。凫鹥诗云:尔酒既湑。注云:湑,酒之泲者。是湑为清也。云伊,惟也者,助句辞,非为义也。 注旨美至之貌。 释曰:楚茨诗亦云:笾豆有楚。注云:楚,陈列之貌。是用其再醮之笾豆,不増改之,故云有楚也。 注肴?至谓豚。 释曰:云折俎者,即谓折上若杀之豚也。 字辞至尔字。 释曰:此字文在三代之下而言,则亦遂三代字辞同。此辞賔直西序东面,与子为字时言之也。冝之至所当。 释曰:云伯某甫者,某若云嘉也,但设经不得定言人字,故言甫为且字。是以礼记诸侯薨,复曰臯某甫复。郑云:某甫,且字,以臣不名君,且为某之字呼之,即此某甫立为且字。言伯仲叔季者,是长幼次第之称。若兄弟四人,则依次称之。夏殷质则积仲,周文则积叔,若管叔、霍叔之?是也。云唯其所当者,二十冠时,与之作字,犹孔子生三月,名之曰丘,至二十冠而字之曰仲尼,有兄曰伯,居第二则曰仲。但殷质二十为字之时,兼伯、仲、叔、季呼之。周文二十为字之时,未呼伯仲,至五十乃加而呼之,故檀弓云:五十以伯仲,周道也。是呼伯仲之时,则兼二十字而言。若孔子生于周代,从周礼呼尼甫,至五十去甫,以尼配仲,而呼之曰仲尼是也。若然,二十冠而字之,未呼伯仲叔季。今于二十加冠而言者,一则是殷家冠时,遂以二十字呼之,二则见周家若不死,至五十乃加而呼之。若二十巳后死,虽未满五十,即得呼伯仲。知义然者,见庆父乃是庄公之弟,桓六年庄公生,至闵公二年庆父死,时庄公未满五十,庆父乃是庄公之弟,时未五十,庆父死,号曰共仲,是其死后虽未五十,得呼仲、叔、季,故二十冠时,则以伯、仲、叔、季当拟之,故云唯其所当也。 注于犹至作父, 释曰:知甫是丈夫之美称者,以其人之贤愚,皆以为字,故隐元年公及邾仪父盟于蔑,榖梁传云仪,字也。父犹傅也,男子之美称也是也。云孔子为尼甫者,哀十六年,孔丘卒,哀公诔之曰:哀哉尼甫,因字号谥曰尼甫也。云周大夫有嘉甫者,桓公十五年天王使嘉甫来求车是也。云宋大夫有孔甫,是其?者,案左氏传桓二年孔父嘉为司马是也。郑引此者,证有冠而为此字之意,故云是其?也。又甫字或作父者,字亦通,或尼甫、嘉莆、孔甫等,见为父字者也。 屦夏至博寸。 注屦者,至广也。 释曰:自此至穗屦,论三服之屦,不于上与服同陈者,一则屦用皮葛,冬夏不同;二则屦在下不冝,与服同列,故退在于此。此言夏用葛,下云冬皮,则春冝从夏,秋冝从冬,故举冬夏寒暑极时而言。诗魏地以葛屦履霜刺褊也。云屦者,顺裳色者,礼之通例,衣与冠同,屦与裳同,故云顺裳色也。云玄端黒屦,以玄裳为正也者,以其玄端有玄裳、黄裳、杂裳,经唯云玄端黒屦,与玄裳同色,不取黄裳、杂裳,故云以玄裳为正也。云絇之言拘也,以为行戒者,以拘者自拘持之言,故云以为行戒也。云状如刀衣?在屦头者,此以汉法言之,今之屦头,见有下?似刀衣?,故以为况也。云繶,缝中紃也者,谓牙底相接之缝,中有绦紃也。云纯,縁也者,谓遶口縁边也。云皆青者,以经三者同云青也。云博,广也者,谓纯所施广一寸也, 素积至博寸。 注魁蜃蛤柎注者,释曰:以魁蛤灰柎之者,取其白耳。云魁蜃蛤者,魁即蜃蛤一物,是以周礼地官掌蜃掌共白盛之蜃,郑司农云谓蜃炭。引此士冠白屦,以魁柎之。玄谓今东莱用蛤,谓之义灰云是也。云柎注者,以蛤灰涂注于上,使色白也。 爵弁至博寸。 注爵弁至缋次。 释曰:案此三服见屦不同,何者?玄端以衣见屦,以玄端有黄裳之等,裳不得举裳见屦,故举玄端见屦也。皮弁以素积见屦,屦裳同色,是其正也。爵弁既不举裳,又不举衣,而以爵弁见屦者,上陈服已言纁裳,裳色自显,以与六冕同,玄衣纁裳,与冕服之嫌,故不以衣裳,而以首服见屦也。云爵弁屦,以黒为饰,爵弁尊,其屦饰以缋次者,案冬官画缋之事云,青与白相次,赤与黒相次,玄与黄相次。郑云:此言画缋六色所象,及布采之第次,缋以为衣。又云:青与赤谓之文,赤与白谓之章,白与黒谓之黼,黑与青谓之黻。郑云:此言刺绣采所用,绣以为裳。此是对方为缋次,比方为绣次。案郑注屦人云:复下曰舄,襌下曰屦。又注云凡舄之饰,如缋之次。凡屦之饰,如绣之次也者,即上黒屦以青为絇繶纯,白屦以黒为絇繶纯,则白与黑、黒与青为绣次之事也。今次爵弁纁屦纁,南方之色赤,不以西方白为絇繶纯,而以北方黒为絇繶纯者,取对方缋次为饰。举舄者尊,爵弁是祭服,故饰与舄同也。 冬皮屦可也。 释曰:冬时寒,许用皮,故云可也。 不屦穗屦。 注穗屦至曰穗。 释曰:案丧服记云:穗衰四,?有半穗。衰既是丧服,明穗屦亦是丧屦,故郑云丧屦也。云缕不灰治曰穗者,斩衰冠六?,传云鍜而勿灰,则四?半不灰治可知。言此者,欲见大功末可以冠子,恐人以冠子,故于屦末因禁之也。 记冠义。

释曰:凡言记者,皆是记经不备,兼记经外逺古之言。郑注燕礼云:后丗衰微,幽厉尤甚,礼乐之书,稍稍废弃。盖自尔之后有记乎?又案丧服记子夏为之作传,不应自造,还自解之。记当在子夏之前,孔子之时,未知定谁所录。云冠义者,记士冠中之义者,记时不同,故有二记,此则在子夏前。其周礼考工记,六国时所录,故遭秦燔灭典籍,有韦氏、雕氏阙。其记则在秦汉之际,儒者记之,故王制有正听之?木之下。异时所记,故其言亦殊也。 始冠至可也, 注大古至是也。 释曰:此经直言加缁布冠,不言有緌无緌,又不言加冠之后,此缁布冠更著以不,故言不緌,不更著之事也。云大古冠布者,谓著白布冠也。云齐则缁之者,将祭而齐则为缁者,以鬼神尚幽暗也。云其緌也,孔子曰:吾未之闻也者,孔子时有緌者,故非时人緌之,诸侯则得著緌,故玉藻云:缁布冠缋緌,诸侯之冠也。郑云:尊者饰也。经士冠不得緌也。云冠而敝之可也者,据士以上冠时用之,冠讫则敝去之,不复著也。若庶人犹著之,故诗云:彼都人士,台笠缁撮。是用缁布冠笼其发,是庶人常服之矣。云大古。唐虞以上者,此记与郊特牲皆陈三代之冠,云牟追、章甫、委貌之等,郑注郊特牲云:三代改制,齐冠不复用也。以白布冠质,以为丧冠也。三代既有此,明大古是唐虞巳上可知。云未之闻,大古质,盖亦无饰者,此经据孔子时,非其著緌,未知大古有緌以不,故郑云大古质,无饰也。云重古始冠,冠其齐冠者,以经云始冠缁布之冠,即云大古冠布,则齐冠一也,故郑云冠其齐冠也。云白布冠者,今之丧冠是也者,以其大古时吉凶同服白布冠,未有丧冠,三代有牟追之等,则以白布冠为丧冠。若然,丧服起自夏禹以下也。 适子至成也。 注醮夏至人也。 释曰:此记人说夏殷法,可兼于周,以其于阼及三加皆同,唯醮醴有异,故知举二以见一也。 冠而至名也, 姓名者至无之。 释曰:案内则云:子生三月,父名之,不言母。今云受于父母者,夫妇一体,受父即是受于母,故兼言也。云冠成人益文者,对名是受于父母为质,字者受于賔为文。故君父之前称名,至于他人称字也,是敬其名也。 委貌至道也。 释曰:记人历陈此三代冠者,上缁布冠,记诸殇故也。虽早冠,亦行士礼而冠,是大夫无冠礼也。云二十而冠,急成人也。五十乃爵,重官人也者,解试为大夫二十,则其爵命要待五十意也。云大夫或时改娶有昬礼者,释经而有其昬礼。以其三十而取五十,乃命为大夫,则昬时犹为士,何得有大夫昬礼乎?五十巳后容改娶,故有大夫昬礼也。若然,案下文古者生无爵,郑云古谓殷。此经以古为周初者,下云古者生无爵,对周时士生有爵,故知古者生无爵,据殷也。今此云古者,以周末时大夫冠,对周初时无。若以古者为殷时,则周家有大夫冠礼,何得言周末始有乎?明古者据初而言也。 公侯至造也。 注造作至君也。 释曰:记人言此者,欲见夏初巳上,虽诸侯之贵,未有诸侯冠礼,犹依士礼,故记之于士冠篇末也。云自夏初以上者,以经云公侯之有冠礼,夏之末造,明夏初未有。言以上者,夏以前唐虞之等,亦未有诸侯冠礼也。未满五十者,亦服士服,行士礼,五十乃命也者,既云服士服,行士礼,亦如上文五十而后爵,何公侯冠礼之有?以其与大夫同,未五十服行士礼也。云至其衰末,上下相乱至以正君臣也者,解经夏之末,造公侯冠礼也。引坊记者,欲见夏末以后,制诸侯冠礼,以防诸侯相簒弑之事也。云同车者,谓参乗为车右及御者也。云不同服者,案玉藻云:君之右虎裘,厥左狼裘。又云:仆右恒朝服。君则各以时事服,是不同服。此谓非在军时,若在军时,君臣同服韦弁服也。 天子至者也。注元子至下? 释曰:此记者见天子元子冠时亦依士冠礼,故于此兼记之也。天子之元子,虽四加与十二而冠,其行事犹依士礼,故云犹士也。元子尚不得生而贵,则天下之人亦无生而贵者也。云无生而贵,皆由下?者,天子元子冠时行士礼,后继丗为天子,是由下?。自余天下之人,从微至著,皆由下?也。 继丗至贤也。 释曰:记此者,欲见上言天子之子冠行士礼,此诸侯之子冠亦行士礼,以其士之子恒为士,有继丗之义。诸侯之子亦继丗,象父祖之贤。虽继丗象贤,亦无生而贵者,行士冠礼,故记之于此也。云能法先祖之贤者,凡诸侯岀封,皆由有德,若周礼典命云:三公八命,其卿六命,大夫四命。及其出封,皆加一等。出为五等诸侯,即为始封之君,是其贤也。于后子孙继立者,皆不毁始祖之庙,是象先祖之贤也。 以官至杀也 注杀犹至小官。 释曰:记人记此者,欲见仕者从士至大夫而冠,无大夫冠礼者也。云以官爵人者,以,用也,谓用官爵命于人也。云德之杀也者,杀,衰也。以德大小为衰杀,故郑云德大者爵以大官,德小者爵以小官。官者,管领为名。爵者,位次髙下之称也。 死而至无谥。 注今谓至始也。 释曰:记人记此者,欲见自上所陈冠礼以士为本者,由无生而贵,皆从士贱者而?也。云死而谥,今也者,据士生时虽有爵,死不合有谥,若死而谥之,正谓今周衰之时也。云古者生无爵,死无谥者,古谓殷以前夏之时,士生无爵,死无谥,是士贱,今古皆不合有谥也。郑云今谓周衰,记之时也者,以记者自云今也,明还据周衰记之时。案礼运云:孔子曰:我观周道,幽、厉伤之。是周衰也。自此已后,始有作记,故云周衰记之时也。云古谓殷者,周时士有爵,故知古谓殷。云殷士生不为爵,死不为谥者,对周士生有爵,死犹不谥也。云周制以士为爵,死犹不谥耳,下大夫也者,案周礼掌客职云:群、介、行人、宰史,以其爵等为之牢礼之陈数。郑注云:以命数,则参差难等,略于臣用爵而已。群、介、行人皆士,故知周士有爵,虽有爵,死犹不谥。卿大夫巳上则有谥也。云今记之时,士死则谥之,非也者,解经死而谥,今也。云谥之由鲁庄公始也者,案礼记檀弓云:鲁庄公及宋人战于乗丘,县贲父御,卜国为右,马惊败绩,公坠,佐车授绥。公曰:末之卜也。县贲父曰:他日不败绩,而今败绩,是无勇也。遂死之。圉人浴马,有流矢在白肉。公曰:非其罪也。遂诔之。士之有诔,自鲁庄公始也。若然,作记前庄公诔士,至记时亦行之,故此礼云死而谥,今也。故郑云今谓周衰之时也。案郊特牲云:

死而谥之,今也。古者生无爵,死无谥。郑注云:古谓殷以前也。大夫以上乃谓之爵,死有谥也。以此而言,则殷大夫以上死有谥。而檀弓云幼名冠字,五十伯仲,死谥周道也者,殷已前皆因生号为谥,若尧、舜、禹、汤之属是也。因生号以谥,故不得谥名。周礼死则别为谥,故云死谥周道也。

义礼䟽卷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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