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春秋第十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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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00:14

吕氏春秋第十六卷

高氏訓解

雲間 宋邦乂、 張邦瑩、 徐益孫、 何玉畏校

先職覽第四

先職

一曰:凡國之亡也,有道者必先去,古今一也。地從於城,城從於民,民從於賢。故賢主得賢者而民得,民得而城得,城得而地得。夫地得,豈必足行其地,人説其民哉?得其要而已矣。

夏太史令終古出其圖法,埶而泣之。夏桀迷惑,暴亂愈甚,太史令終古乃出奔如商。湯喜而告諸侯曰:夏王無道,暴虐百姓,窮其父兄,耻其功臣,輕其賢良,棄義聽讒,衆庶咸怨。守法之臣,自歸于商。

殷内史向摯見紂之愈亂迷惑也,於是載其圖法,出亡之周。武王大説,以告諸侯曰:商王大亂,沈于酒徳,辟逺、箕子,爰近姑與息。妲己爲政,賞罰無方,不用法式,殺三不辜,民大不服,守法之臣,出奔周國。

晉太史屠黍見晉之亂也,見晉公之驕而無徳義也,以其圖法歸周。周威公見而問焉,曰:天下之國孰先亡?對曰:晉先亡。威公問其故,對曰:臣比在晉也,不敢直言。示晉公以天妖,日月星辰之行,多以不當,曰:是何能爲。又示以人事多不義,百姓皆鬱怨,曰:是何能傷?又示以鄰國不服,賢良不舉,曰:是何能害?如是,是不知所以亡也。故臣曰:晉先亡也。居三年,晉果亡。威公又見屠黍而問焉,曰:孰次之?對曰:中山次之。威公問其故,對曰:天生民而令有别。有别,人之義也,所異於禽獸麋鹿也,君臣上下之所以立也。中山之俗,以晝爲夜,以夜繼日,男女切倚,固無休息,康樂歌謠好悲,其主弗知惡,此亡國之風也。臣故曰中山次之。居二年,中山果亡。威公又見屠黍而問焉,曰:孰次之?屠黍不對。威公固問焉,對曰:君次之。威公乃懼,求國之長者,得義蒔田邑而禮之,得史驎、趙駢以爲諌臣,去苛令三十九物。以告。屠黍對曰:其尚終君子之身乎?曰:臣聞之,國之興也,天遺之賢人,與極言之士。國之亡也,天遺之亂人與善䛕之士。威公薨,肂九月,不得?,周,乃分爲二。故有道者之言也,不可不重也。

周鼎著饕餮,有首無身,食人未咽,害及其身,以言報更也。爲不善亦然。白圭之中山,中山之王欲㽜之,白圭固辭,乗輿而去。又之齊,齊王欲㽜之仕,又辭而去。人問其故,曰:之二國者皆將亡。所學有五盡。何謂五盡?曰:莫之必,則信盡矣。莫之譽,則名盡矣;莫之愛,則親盡矣;行者無糧,居者無食,則財盡矣;不能用人,又不能自用,則功盡矣。國有此五者,無辜必亡。中山、齊皆當此,若使中山之王與齊王聞五盡而更之,則必不亡矣。其患不聞,雖聞之又不信。然則人主之務,在乎善聽而已矣。夫五割而與趙,悉起而距軍乎濟上,未有益也。是棄其所以存而造其所以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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