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春秋第十四卷

轻识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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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4 14:25

吕氏春秋第十四卷

高氏训解

云间 宋邦乂、 张邦莹、 徐益孙、 何玉畏校

孝行览第二

孝行

一曰:凡为天下治国家,必务本而后末。所谓本者,非耕耘种殖之谓,务其人也。务其人,非贫而富之,寡而众之,务其本也。务本莫贵于孝。人主孝,则名章荣,下服聴,天下誉。人臣孝,则事君忠,䖏官廉,临难死;士民孝,则耕芸疾,守战固,不罢北。夫孝,三皇五帝之本务,而万事之纪也。

夫执一术而百善至,百邪去,天下从者,其惟孝也。故论人必先以所亲,而后及所䟽;必先以所重,而后及所轻。今有人于此,行于亲重,而不简慢于轻䟽,则是笃谨孝道,先王之所以治天下也。故爱其亲,不敢恶人;敬其亲,不敢慢人。爱敬尽于事亲,光耀加于百姓,究于四海,此天子之孝也。

曾子曰:身者,父母之遗体也。行父母之遗体,敢不敬乎?居处不庄,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莅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笃,非孝也。战阵无勇,非孝也。五行不遂,灾及乎亲,敢不敬乎?

商书曰:刑三百罪,莫重于不孝。

曾子曰:先王之所以治天下者五:贵徳、贵贵、贵老、敬长、慈㓜。此五者,先王之所以定天下也。所谓贵徳,为其近于圣也。所谓贵贵,为其近于君也。所谓贵老,为其近于亲也。所谓敬长,为其近于兄也。所谓慈㓜,为其近于弟也。

曾子曰:父母生之,子弗敢杀;父母置之,子弗敢废;父母全之,子弗敢阙。故舟而不㳺,道而不径,能全支体以守宗庙,可谓孝矣。

养有五道:修宫室,安床第,节饮食,养体之道也;树五色,施五采,列文章,养目之道也;正六律,龢五声,杂八音,养耳之道也;熟五谷,烹六畜,龢煎调,养口之道也;龢颜色,说言语,敬进退,养志之道也。此五者,代进而厚用之,可谓善养矣。

乐正子春下堂而伤足,瘳而数月不出,犹有忧色。门人问之曰:夫子下堂而伤足,瘳而数月不出,犹有忧色,敢问其故?乐正子春曰:善乎!而问之。吾闻之曾子,曾子闻之仲尼,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不亏其身,不损其形,可谓孝矣。君子无行,咫步而忘之。余忘孝道,是以忧。故曰:身者,非其私有也,严亲之遗躬也。

民之本教曰孝,其行孝曰养。养可能也,敬为难;敬可能也,安为难;安可能也,卒为难。父母既没,敬行其身,无遗父母恶名,可谓能终矣。礼者,履此者也;义者,宜此者也;信者,信此者也;彊者,彊此者也,乐自顺此生也,刑自逆此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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