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書糾謬卷第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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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23:34

新唐書糾謬卷第十九

宋咸林吳縝纂。

十九曰事有可疑

文德皇后傳所記恐誤。

宜城公主傳所書可疑。叚文昌傳有疑,牛氏表有可疑。

朱敬則預誅二張,可疑。

張孝忠妻入朝迎公主事,可疑。覃王字可疑。譙王傳裴巽未明。賈至論諸人善守,

柳渾爲張延賞所擠,王維、王縉兄弟,

裴寂兩書四月癸酉爲左僕射崔彦昭逐李可及,

文德皇后傳所記恐誤。

文德皇后傳云從幸九成宫,方屬疾,會柴紹等急變,聞帝甲而起,后輿疾以從。

今案帝紀并柴紹傳,並未?有急變之事,莫知何謂,疑其無之。

宜城公主傳所書可疑。

宜城公主傳略云:主嫁裴巽,帝恚,斥爲郡主。久之,復故封。神龍元年。

今案中宗自未攺神龍未返正巳前,止稱太子,神龍元年始復帝位。今傳云帝恚,斥爲郡主,久之復故封。則是神龍元年以前明矣。神龍以前,曷?有帝,所稱者何帝乎?叚文昌傳有誤

叚。文昌傳云:南詔襲南安,帝以文昌得蠻夷心,詔使下檄尉讓,卽日解而去。今案文昌傳,以本紀及南蠻傳考之,自大和四年巳後至九年,並無南詔,宼南安因得文昌檄而解去之事。且南安不見屬何郡,疑皆無之。牛氏表有可疑。宰相世系表云:安定牛氏,出自漢隴西主簿崇之後。

今案隋書牛弘傳云:安定鶉觚人也。本姓尞氏。祖熾,郡中正。父允,魏侍中、工部尚書、臨涇公,賜姓爲牛氏。然則是本姓尞,而弘父名允,賜姓爲牛。今此表乃云?允,是遂以?允爲名。又云出隴西主簿崇之後,則其得姓甚逺,與隋書殊爲差舛。然古之牛氏,實安定人,故允封臨涇,亦不出其地。今此表則云臨淮,又亦可疑。且若弘之世系果出鶉觚,則當日弘所封,亦應不出安定臨涇之境。今乃逺取竒章,似必有說。况近世史氏記人之鄕里,多非其眞。如李則隴西,王則太原,姚則吳興之?,昔人巳?譏其失。今此牛氏世表,恐亦同之。兼案集韻尞字自是人姓,而隋書乃唐初所脩,去隋未逺。所脩之人,多隋時人,其所載述,必得其詳。恐此世表後人所撰,不知源,因妄相附著云爾。

朱敬則顯誅二張,可疑。

武后紀桓彦範、敬暉等誅二張,復中宗處,其人名内有庫部員外郎朱敬則。

今案敬則傳,敬則當武后世,巳?爲相,罷後爲成均祭酒、冬官侍郎、鄭州刺史致仕,且未?爲庫部員外郎,而本傅亦不言其同誅。二張雖有與敬暉宻議誅之之䇿,然傳亦止云暉卒用其策,亦不言敬則同臨其事也。疑此一名悮載

張孝忠妻入朝迎公主事,可疑。

蔣乂傳云:張孝忠子茂宗,尚義章公主,母亡,遺占丐成禮。帝念孝忠功,卽日召爲左衛將軍,許主下降。又上䟽以爲墨縗禮本緣金革,未有奪䘮尚主者,繆盭典禮,違人情,不可爲法。帝令中使者諭茂宗之母之請,乂意殊堅。帝曰:?所言,古禮也。今俗借吉而婚不爲少。對曰:俚室窮人子,旁無至親,乃有借吉以嫁,不聞男冐凶而娶。陛下建中詔書,郡縣主當婚,皆使有司循典故,無用俗儀。公主春秋少,待年不爲晩,請茂宗如禮便。帝曰:更思之。會太常博士韋彤、裴堪諫曰:婚禮,主人几筵聽命,稱事立文,謂之嘉,所以承宗廟,繼後嗣也。䘮禮,創巨者日久,痛甚者愈遲,二十五月而畢,謂之凶,所以送死報終,示有節也。故夫義婦德,父慈子孝。昔魯矦攺服,晉襄墨縗,緣金革事,則有權變,安有釋縗服,衣冕裳,去堊室,行親迎,以凶瀆嘉,爲朝廷爽法。䟽入,帝迂其言,促行前詔,然心嘉乂有守。

今案張孝忠傳云:貞元二年,河北蝗,明年,檢校司空,詔其子茂宗尚義章公主,孝忠遣妻入朝,執親迎禮,賞賚甚厚。然則旣云孝忠遣妻入朝,則是茂宗之母尚在,安得復有在䘮之說歟?且又云茂宗母亡,遺占丐成禮,則是入朝者孝忠之後妻,而茂宗之後母乎?且觀傳之所叙,似孝忠之妻將亡,而有遺言丐速成禮,故德宗從之,則其人之亡固未久也。而孝忠巳娶後妻,可乎?朝廷亦以妻待之,禮歟,史官亦以妻書之,可乎?凡此者,皆史氏不明白其事,未免後人之惑也。覃王字可疑,

古之封一字王皆國名,至唐則有以州名者,若延王、通王、沂王、韶王、彭王之?是也。而其内有封覃王者,不知此國名邪?州名邪?或潭之悞耶?若是州名,亦莫知其何在也。譙王傳,裴巽未明。譙王重福傳云:趍,東都,舍駙馬裴巽家。

今案唐駙馬都尉裴巽有二,其一尚中宗女宜城公主,其一尚?宗女薛國公主。今重福所舍之裴巽,其宜城歟、薛國歟?不可得而知。然意者重福卽中宗子,今旣作亂,必趍其所親姊妹之家,然則無乃宜城之裴巽是邪?史不明言,特以意度之爾。且又薛國初嫁王守一,守一以開元十二年死,後始再嫁裴巽。以是言之,則宜城之裴必矣。然則裴巽者,一時果有二人邪?或薛國之巽卽?宜城之巽邪?皆不可得知。然此亦史氏之所宜辨析者,故載之云。賈至論諸人善守。

賈至傳云:至德中,將軍王去榮殺富平令,肅宗新得陜,且惜去榮材,詔貸死。至諌。或曰:去榮善守,陜新下,非去榮不可守。臣謂不然。李光弼守太原,程千里守上黨,許叔冀守靈昌,魯炅守南陽,賈賁守雍丘,張廵守雎陽,初無去榮,未聞賊能下也。

今案:肅宗紀,至德二載八月,靈昌郡太守許叔冀奔于彭城。九月丁丑,安慶緒䧟上黨郡,執節度使程千里。癸卯,復京師,慶緒奔于陜郡。十月戊申,廣平郡王俶及安慶緒戰于新店,敗之,克陜郡。又魯炅保南陽,被圍凡一年,晝夜戰,人至相食,卒無救。至德二載五月,乃率衆突圍走襄陽。由是言之,魯炅以二載五月弃南陽,賈賁以至德元載死于雍丘,而張廵代守;許叔冀以八月弃靈昌,程千里以九月失上黨,至十月,肅宗乃得陜而去。榮殺人又得陜之後,則數子者或死或失守,皆巳在得陜之前,而賈至猶有此言,無乃謬乎?且至實當時朝臣也,凡諸將得失,無容不知,而謬悞至此,深可疑也。

柳渾爲張延賞所擠,柳渾傳叙傳渾爲張延賞所擠罷相。

今案延賞與渾在貞元三年同時爲相,是年延賞以七月壬申薨,渾以八月巳丑始罷,然則其罷非緣延賞所擠,此其一也。又案延賞傳以病困不能事,其所建請减吏員事尚不能主之而死,何暇復擠柳渾乎?此其二也。由是言之,延賞擠渾之言,其殆妄乎!王維王縉兄弟

王維傳云:縉爲蜀州刺史,維表巳有五短,縉有五長。臣在省戶,縉逺方願歸所任官,放田里。使縉還京師。久乃召縉爲左散騎常侍。今案縉傳云:祿山亂,擢太原少尹,佐李光弼,以功加憲部侍郎,遷兵部。史朝義平,詔宣慰河北,使還有指,俄拜黃門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則縉未?,歷爲蜀州及常侍。此可疑者一也。又縉傳云:祿山亂,擢太原少尹,佐李光弼,以功加憲部侍郎,遷兵部。史朝義平,詔宣慰河北。而維傳云:維以上元初卒。今案祿山以天寶十四載作亂,與其子慶緒及央思明及其子朝義相繼叛逆,至代宗廣德元年而朝義平,中間歷天寶十五年,至德二載,乾元元年、二年,上元元年、二年,寶應元年,廣德元年。是年春,史朝義死,縉宣慰河北。是時維之卒巳久矣。自丙申至庚子五六年之間,縉未?有入蜀及爲常侍之事。此可疑者二也。又維傳云:祿山反,維爲賊得,迫爲給事中,賊平皆下獄。時縉位巳顯,請削官贖維罪。肅宗亦自憐之,下遷太子中允。久之,遷中庻子,三遷尚書右丞。今案安祿山以天寶十五載六月䧟京師,至至德二載九月復京師,十月復東京。凡䧟賊官下獄,當在此際。方是時,縉官位巳顯,則何由復有爲蜀州刺史等事。此可疑者三也。由是言之,維傳所言,殆皆無之。

裴寂兩書四月癸酉爲左僕射,

宰相表武德四年四月癸酉,寂爲左僕射,至六年又云四月癸酉,寂爲左僕射。

今案本紀武德四年四月不書寂爲左僕射,至六年則書此,一可疑也。又自四年寂爲左僕射之後,中間不載遷攺罷免,無緣於六年再爲左僕射,此二可疑也。又寂本傳止述自右僕射遷左,雖不載其年,然亦不述其兩爲左僕射,此三可疑也。又案五行志,武德四年八月丙戌朔,日食。今以八月丙戌朔却而推之,則是年四月内無癸酉日。而六年十二月壬寅朔日食,以十二月壬寅朔却而推之,則是年四月内有癸酉日。此四可疑也。由是言之,四年四日癸酉,寂爲僕射。疑其悞書本無此一事也。崔彦昭逐李可及

崔彦昭傳云:伶人李可及爲懿宗所寵,橫甚,彦昭奏逐,死嶺南。

今案:彦昭傳:彦昭,懿宗時爲戶部侍郎,由河陽節度使徙河東。僖宗立,授兵部侍郎、諸道鹽鐵轉運使,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又案:僖宗本紀,彦昭以乾符元年八月始爲相,時僖宗巳卽位朞年矣。又案:曹確傳云:懿宗咸通中,確爲相,時,帝寵優人李可及,可及憑恩橫甚,人無敢斥,擢爲威衛將軍。確諌,帝不聽,至僖宗立,始貶死。方懿宗寵可及勢盛之時,曹確以宰相言之尚不納,而彦昭是時又非宰相,何由一言而可及,遂貶死。此可疑者一也。况確傳云,僖宗立,可及始貶死,而彦昭傳則云彦昭奏逐死嶺南卽。未審彦昭以懿宗時言邪,以僖宗時言邪?若以懿宗時言,則曹確以宰相言之尚不從,而彦昭身非言事之官,又無評彈之職,何由一言便逐?若以爲當僖宗時言之遂逐,則當懿宗時可及巳爲衆人人所憎,確傳巳具載其事,豈容僖宗卽位之後,曹確返無一言,直候朞年之後,彦昭爲相言之,然後貶逐乎?此可疑者二也。然則彦昭傳所書,殆皆妄誕可疑也。海虞趙開美校刋新唐書糾謬卷第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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