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書糾謬卷第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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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23:34
新唐書糾謬卷第十六
宋咸林吳縝纂。
十六曰先後失序
郭正一未相前對,䇿今傳在爲相之後。
僕固懷恩爲副元帥及橫水之戰,紀傳前後不同。
盧坦傳叙李?、柳晟、?濟美事,失序。
蔣乂傳記張孝忠事失序。
元載傳殺李少良失序,記火灾年次不倫。柳渾傳記事失序。
郭正一未相前對,䇿今傳在爲相之後。
郭正一傳載正一永隆中爲平章事,永淳中遷官等事。次乃云:劉審禮與吐蕃戰青海,大敗。髙宗召群臣問所以制戎,正一曰:劉齊賢、皇甫文亮等議亦與正一合。帝納之。
今案髙宗紀,儀鳳三年九月丙寅,李敬玄、劉審禮及吐蕃戰于青海,敗績,審禮死之。又永隆元年,正一爲平章事。永淳元年,正一遷官,而劉齊賢亦以是年十月方爲平章事,其皇甫文亮亦非同時爲相之人。由是而言,則審禮敗死在永隆、永淳之前,相去頗逺,而正一、齊賢此對,乃未爲相時事,非爲相後所言,其證甚明。今書於永隆、永淳之後,失其次序矣。
僕固懷恩爲副元帥及橫水之戰,紀、傳前後不同。僕固懷恩傳云:於是雍王以元帥爲中軍,拜懷恩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爲之副。時諸節度皆以兵會次黃水。
今案代宗紀:寳應二年十月辛酉,雍王适討史朝義,甲戌,敗史朝義于橫水。十一月,僕固懷恩爲朔方、河北副元帥。在本紀則懷恩先破賊,後爲副元帥,在傳則先爲副元帥而後破賊,二者未知孰是。
盧坦傳書李?、柳晟、?濟美事失序。盧坦傳云:坦爲中丞時,帝罷諸道長吏,代還進奉,旣而乃述有司毁李?祖墓,坦上䟽諫止之事。
今案憲宗紀,元和二年十二月甲申,李?伏誅。三年正月癸巳,大赦,罷諸道受代進奉錢。其次序自如此,而坦傳失之矣。
蔣乂傳記張孝忠事失序。
蔣乂傳云:貞元九年,擢右拾遺、史館脩撰。德宗重其職,先召見延英,乃命之。張孝忠子茂宗尚義章公主,毋亡遺,占丐成禮。帝念孝忠功,卽日召爲左衛將軍,許主下降。乂上䟽以爲墨縗禮本緣金革,未有奪䘮尚主者,繆盭典禮,違人情,不可爲法。
今案張孝忠傳云:貞元二年,河北蝗,民餓死如積。孝忠與其下同粗淡,日膳裁豆䜺而巳。人服其儉,推爲賢將。明年,檢校司空,詔其子尚義章公主。孝忠遣妻入朝,執親迎禮,賞賚甚厚。五年,爲將佐所惑,以兵襲蔚州,入之。然則孝忠傳所記年次甚明,其茂宗尚主及親迎成禮,殆止在貞元三年、四年之間爾。蔣乂傳則載之貞元九年之後,失其序矣。
元載傳殺李少良,失序。
元載傳云:大曆八年,吐蕃宼邠寧,議者謂三輔巳西無襟帶之固,於是載議河隴利害旣,而叙載僣越不法等事,然後云會李少良上書詆其醜狀,載怒,奏殺少良,道路目語,不敢復議。
今案代宗紀,大曆六年五月殺李少良。今此傳先述八年吐蕃事,後述李少良事,則失其序矣。記火灾年次不倫。
五行志第二十四記貞元十三年、十九年火事,然後記二年七月洪州火事,此亦記錄之失序也。柳渾傳記事失序。
柳渾傳云:本名載,朱泚亂,渾匿終南山,羸服步至奉天,賊平,乃更今名。貞元元年,遷兵部侍郎,封宜城縣伯。李希烈據淮蔡,關播用李元平守汝州,渾曰:是夫衒玉而賈石者也,往必見禽,何賊之攘旣?而果爲賊縳。三年,以本官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今案本記:建中四年正月庚寅,李希烈䧟汝州,執刺史李元平。十月,涇原節度使姚令言反,犯京師。戊申,如奉天。朱泚反。興元元年六月,姚令言、朱泚伏誅。貞元元年、二年、三年正月,兵部侍郎柳渾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又案關播傳,叙播用李元平守汝,爲李希烈所縛,然後述從幸奉天事。然則元平失守在朱泚反之前久矣。今渾傳則先叙朱泚建中四年十月反事,又及貞元元年事,然後述建中四年正月巳前用李元平事,此失其序矣。海虞趙開美校刋新唐書糾謬卷第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