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書糾謬卷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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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23:33

新唐書糾謬卷第五

宋咸林吳縝纂。

五曰年月時世差互

韋弘景封還詔書事,一以爲憲宗,一以爲?宗。

魏謩罷相,差一年,

李愬平蔡州,差一年,?立本爲中書令,差一年。武惠?薨,差一年。王志愔傳幸東都,差一年。

王求禮傳久視二年大雪,誤。

武后問狄仁傑求竒士,其年誤。

岑羲爲同三品年,悞及官稱不同。竇懷貞傳誤。

常山王承乾卒,紀、傳,紀差一年。

惠昭太子薨年,紀、傳不同。

孝敬皇帝年差一歲,章懷太子傳年誤。慶王宗薨,紀、傳差一年。

張濬死,紀、傳差一年。肅王薨差一年,武攸曁傳年次誤,啖助傳贊誤。懿德太子傳誤,上官昭容傳誤。江夏王道宗傳誤。

突厥傳叙永安王孝基誤。太宗薜舉相持六十餘日事。

吐谷渾傳貞觀九年,誤

韋弘景封還詔書事,一以爲憲宗,一以爲?宗。

韋弘景傳云:?給事中駙馬都尉劉士涇賂權近,擢太僕?。弘景上還詔書,?宗使喻其先人昌有功,朕所以念功睦親者。弘景固執,帝怒,使宣慰安南,由是有名。

今案劉士涇傳云:遷太僕?,給事中韋弘景等封還制書,以士涇交通近倖,不當居九?。憲宗曰:昌有功於邊,士涇又尚主官少?巳十餘年,制書宜下。弘景等乃奉詔。此二傳一以爲?宗,一以爲憲宗。一則云弘景固執,帝怒,使宣慰安南,一則云弘景等乃奉詔。二說殊不同,未知其孰是。且又士涇傳云弘景等卽,不知餘人爲誰,此皆舛誤之甚者也。魏謩罷相差四年。

魏謩傳云:大中十五年,以平章事領劒南西川節度使。

今案宣宗紀,大中十一年二月辛巳,魏謩罷。又宰相表云:大中十一年二月辛巳,謩爲檢校戶部尚書、平章事、西川節度使。二者不同,或者本傳以爲十五年者誤歟?

李愬平蔡州差一年。

李愬傳云:于時元和十一年十月巳卯,師夜起,黎明雪止,愬入駐元濟外宅。蔡吏驚曰:城䧟矣。元濟請罪,梯而下,檻送京師。今案憲宗紀。元和十二年十月癸酉,克蔡州。又韓愈平蔡碑云:十二年八月,丞相度至師。十月壬申,愬用所得賊將,自文城因天大雪,疾馳百二十里,用夜半到蔡,破其門,取元濟以獻。然則憲宗紀、新書正得其實,而愬傳以爲元和十一年十月巳卯,則大誤矣。?立本爲中書令差一年。?立本傳云:咸亨元年,官復舊名,攺中書令,卒。今案宰相表,則咸亨二年立本方爲中書令,未知孰是。武惠?薨差一年。

楊貴?傳云:開元二十四年,武惠?薨。

今案玄宗紀:開元二十五年四月乙丑,廢皇太子瑛及鄂王瑤、光王琚爲庻人?殺之。十二月丙午,惠?武氏薨。又案惠?傳及庻人瑛等先死而後薨,旣、瑛等皆二十五年死,則?之薨無由却在二十四年,其理甚明。然則楊貴?傳所云,差一年矣。

王志愔傳:幸東都差一年。

王志愔傳云:開元九年,帝幸東都,詔留守京師。京兆人權梁山妄稱襄王子謀反。

今案玄宗紀,開元九年並無幸東都之事,而十年正月丁巳如東都,九月京兆人權梁山反,伏誅。志愔傳所云九年者,誤也。

王求禮傳,久視二年大雪,誤。

王求禮傳云:久視二年三月,大雨雪。今案本紀,久視止有元年,至次年正月丁丑攺元大足,至十月攺元長安,則是久視無二年三月矣。且又案本紀及五行志,長安元年三月亦無大雨雪,止是五行志云:久視元年三月大雪。疑求禮傳所云卽此事,而誤以元年爲二年爾。

武后問狄仁傑求竒士,其年誤。

張柬之傳云:長安中,武后謂狄仁傑曰:安得一竒士用之。今案本紀及狄仁傑傳,仁傑以聖曆三年九月薨,是年歲在庚子,而長安元年歲在辛丑。由是言之,柬之傳云長安中,必誤也。

岑羲爲同三品,年悮及官稱不同。

岑羲傳云:遷秘書少監,進吏部侍郞。帝崩,詔擢右散騎常侍同中書門下三品。?宗立,罷爲陜州刺史,再遷戶部尚書。景雲初,復召同三品。

今案?宗紀云:景雲元年六月壬午,韋皇后弑中宗,矯詔立温王重茂爲皇太子,以刑部尚書裴談、工部尚書張錫同中書門下三品,吏部尚書張嘉福、中書侍郞岑羲、吏部侍郞崔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宰相表亦同。卽無中宗崩,而羲以右常侍爲同三品之事。六月甲辰,?宗卽位。至七月丁巳,羲罷爲右散騎常侍。先天元年正月,以戶部尚書始同三品。蓋自景雲元年六月,温王卽位,攺元唐隆。是月?宗卽位巳巳。大赦攺元景雲。至二年先天元年正月,羲始爲同三品。然則非景雲初,乃先天初也。紀及表又云。羲曾爲中書侍郞。而本傳無之。亦脫漏也。竇懷貞傳誤。

竇懷貞傳云。俄與李日知、郭元振、張說皆罷爲左御史大夫,踰年復同中書門下三品。

今案?宗紀:景雲二年十月,竇懷貞罷。先天元年正月乙未,左御史臺大夫竇懷貞同中書門下三品,則是止三數月耳,非踰年也。或曰:史家止謂攺歲則爲踰年,非謂過一朞也。愚曰:唯新書之例不然,故不得不疑而辨之。案杜元頴傳謂?宗卽位不閱歲,而元頴至宰相。且?宗以元和十五年閠正月卽位,次年長慶元年二月元頴入相,斯亦可謂踰年矣。而本傳以爲不閱歲。又云甫再朞,岀爲西川節度使。葢謂僅及二周,而元頴以長慶元年二月爲相,至三年十月罷。凢二周歲餘八月,而本傳以爲甫再朞。今竇懷貞自罷相至復同三品,雖曰攺歲而止三四月,又安得遂以爲踰年哉?常山王承乾卒差一年。

常山王承乾傳云:貞觀十七年,廢爲庻人,徙黔州,十九年死。

今案本紀,貞觀十八年十二月壬寅,庻人承乾卒。與本傳差一年。

惠昭太子薨年,紀、傳不同。

憲宗紀:元和四年閏三月丁卯,立鄧王寧爲皇太子。六年十二月辛亥,皇太子薨。今案?宗紀云:元和七年,惠昭太子薨。而惠昭太子傳云:李絳等建言立皇太子。帝曰:善。以寧爲皇太子,冊禮用孟夏,雨,不克,攺。用孟秋,亦雨。冬十月克行禮,明年薨,年十九。以是推之,憲宗紀惠昭以元和四年立,六年十二月薨,而?宗紀云元和七年薨,巳爲舛錯。今惠昭本傳又云冬十月克行禮,明年薨。則是元和四年受册成禮,而五年薨,愈見乖異。不知何者爲是。然要之李絳甞上言曰:陛下受命四年,而冡子未建,於是乃立太子。則是元和四年立之無疑。但薨年則紀傳交互,爲難考爾。

孝敬皇帝年差一歲。

孝敬皇帝傳云:弘奏請數怫旨。上元二年,從幸合璧宮,遇酖薨,年二十四。又髙宗紀:上元二年四月巳亥,天后殺皇太子。五月戊申,追號皇太子爲孝敬皇帝。

今案燕王忠傳云:王皇后廢武后子弘甫三歲。又髙宗紀:永徽六年十月巳酉,廢皇后爲庻人,是歲乙卯,而弘三歲。則是以癸丑生,至上元二年歲在乙亥薨止,是二十三年,不得云二十四也。章懷太子傳,年誤。

章懷太子傳云:上元元年復名賢,是時皇太子薨,其六月立賢爲太子。

今案髙宗紀及三宗諸子傳並云皇太子以上元二年薨,獨此傳以爲元年,蓋誤也。慶王琮薨差一年。

十一宗諸子傳云:奉天皇帝琮,天寶十載薨。

今案玄宗紀云:天寶十一載五月戊申,慶王琮薨。恐本傳之誤也。張濬死差一年。

張濬傳云:遷左僕射致仕,居洛長水墅。王師範起兵靑州,欲取濬爲謀主,不克。全忠脅帝東遷,濬聞曰:乘輿卜洛,則大事去矣。蓋知其將簒也。全忠畏濬,構它鎭兵,使張全義遣牙將如盗者夜圍墅殺之,屠其家。實天復二年十二月。

今案昭宗紀:天復元年十月,朱全忠犯京師。十一月壬子,昭宗如鳳翔。戊辰,全忠犯鳳翔。自是全忠圍鳳翔。至天復三年正月,王師範取兖州,甲子,昭宗幸全忠軍。巳巳,昭宗至自鳳翔。十二月丙申,朱全忠殺尚書左僕射致仕張濬。由此觀之,則天復二年十二月,昭宗尚在?下,爲全忠所圍未岀,亦未有卜洛之事,王師範亦未起兵。然則本紀所書三年十二月丙申殺濬,爲得其實,而本傳云二年十二月者,誤也。且又濬以三年旣死,而昭宗以四年遷洛。今觀濬傳所書,則似遷洛之後,濬方被殺,此蓋傳中文意未全所致。當云全忠將脅帝東遷,如此則文意完矣。肅王薨差一年,

肅王詳傳云:建中二年薨。

今案德宗紀,建中三年十月丙子,肅王詳薨,與傳差一年。武攸曁傳年次誤。

武攸曁傳云:天授中,自千乘郡王進封定王,長安中,降王壽春。中宗時,拜司徒,復王定。

今案武承嗣傳云:中宗復位,侍中敬暉等言諸武不當王,帝柔昏不斷,纔降封一級。三思王德靜郡,攸曁壽春。然則攸曁之降王壽春,乃中宗神龍時事也,而傳以爲長安中,則誤矣。啖助傳賛誤

儒學啖助傳贊云:嗚呼!孔子沒乃數千年。

今案孔子以魯哀公十六年壬戌歲卒,鉅嘉祐五年庚子進,新書之歲止一千五百三十九年。又案啖助以大曆五年庚戌歲卒止,距孔子之卒才一千二百四十九年。今乃云孔子沒數千年,無乃誤歟?懿德太子傳誤

懿德太子。重潤傳云:大足中,或?重潤竊議,武后怒,杖殺之,年十九。

今案重潤傳首云:重潤生,髙宗喜甚,乳月滿,爲大赦天下,攺元永淳。而是年歲在壬午,大足止有元年,歲在辛丑,則是重潤年二十,謂之十九則誤也。上官昭容傳誤。

上官昭容傳云:西臺侍郞儀之孫,父廷芝,與儀死武后時。

今案:

上官儀傳云:麟德元年,坐梁王忠事下獄死,子廷芝亦被殺。又

本紀:麟德元年十二月丙戌,殺上官儀。武后傳云:麟德初,后召方士爲蠱,宦人發之。帝怒,召上官儀草詔廢后,后諷許敬宗構儀殺之。然則武后以麟德元年造蠱,是年殺儀。方是時,髙宗尚親政,武后止居中宮,後二十年方有臨朝稱制事,則當麟德初,不得謂之武后時也。江夏王道宗傳誤。

江夏王道宗傳,髙宗永徽初,房遺愛以反誅,長孫無忌、禇遂良與道宗有宿怨,誣與遺愛善,流?州,道病薨,年五十四。

今案道宗本傳云:裴寂與劉武周戰,度索原,寂敗,賊逼河東。道宗年十七,從秦王討賊。且裴寂與劉武周度索原之戰,卽武德二年九月,介州姜寶誼死之之戰是也。是年歲在巳卯。時道宗年十七。則是生于隋仁壽三年癸亥歲也。而房遺愛之誅在永徽四年癸丑歲。自癸亥至癸丑。正五十一年爾。不得云年五十四也。

突厥傳叙永安王孝基誤。

突厥傳云。武德四年。頡利率萬騎與苑君璋合宼鴈門。執我使者,帝亦囚其使與相當。由是宼代州,敗行軍摠管永安王孝基。

今案永安王孝基傳云:武德二年,劉武周宼太原,夏人吕崇茂以縣應賊,詔孝基爲行軍總管攻之,工部尚書獨孤懷恩、内史侍郞唐儉、陜州總管于筠隸焉。會尉遲敬德至,與崇茂夾㢁,官師大敗,孝基及筠等皆執於賊,謀亡歸,爲賊所害。晉陽平,購尸不獲。又案本紀,武德二年十月,劉武周宼晉州,永安王孝基及工部尚書獨孤懷恩、陜州總管于筠、内史侍郞唐儉討之。是月,夏縣人吕崇茂反。十二月,永安王孝基及劉武周戰于下邽,敗績。三年二月甲寅,獨孤懷恩謀反,伏誅。四月壬戌,秦王世民及劉武周戰于洺州,敗之。武周亡入于突厥,克幷州。由是言之,永安王孝基在武德三年四月,劉武周未破敗之前,巳被害矣,何緣四年猶爲行軍總管,而與突厥戰乎?此蓋誤也。

太宗、薛舉相持六十餘日事。

太宗紀云:武德元年,薜舉宼涇州,太宗爲西討元帥。七月,太宗有疾,諸將爲舉所敗。八月,太宗疾間,復屯于髙墌城,相持六十餘日。巳而舉死,其子仁杲率其衆求戰,太宗按軍不動。久之,仁杲糧盡,太宗曰:可矣。乃遣摠管梁實栅淺水原。仁杲將宗羅?擊實,太宗率兵出其後,羅?敗走,太宗追之,至其城下,仁杲乃岀降。

今案髙祖紀:武德元年六月癸未,薛舉宼涇州,秦王世民爲西討元帥。七月壬子,劉文靜及薛舉戰于涇州,敗績。八月辛巳,薛舉卒。已丑,秦王世民爲西討元帥,以討薛仁杲。十一月已酉,秦王世民敗薛仁杲,執之。然則薛舉以六月癸未宼涇州,至八月辛巳卒,共五十九日耳。若自七月壬子舉敗劉文靜後,至八月辛巳止三十日耳。今本紀乃云八月,太宗疾間,復屯于髙墌城,相持六十餘日,已而舉死。叅較髙紀前後無復有與舉相持可及六十餘日之處。

吐谷渾傳貞觀九年誤。

吐谷渾傳云:其王慕容伏允拘天子行人趙德楷。貞觀九年,詔李靖等爲西海道行軍大總管擊之。

今案本紀,其吐谷渾執趙德楷及命李靖等六總管伐之,皆貞觀八年十二月事,非九年也。海虞趙開美校刋新唐書糾謬卷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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