鄕約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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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8 06:41
鄕約序
建德宋侯來令嘗熟,豈弟明允,朞年而大治。修舉鄕約,申明 高皇帝諭民六言,以訓于蒙士,反復訓解,鏤版頒布,期于家諭而戸曉焉。鄕約之制,莫備于周官。周官大司徒以三物敎萬民,而賔興之二,曰六行:孝、友、睦、婣、任、恤。 高皇帝之諭民,所謂孝順父母,六行之首也;尊敬長上,六行之二也。和睦鄕里,則睦婣與任恤兼舉焉。而繼之曰:敎訓子孫,各安生理,無作非爲。大司徒以鄕八?糾萬民,其七曰造言之?,其八曰亂民之?。造言者,訛言惑衆;亂民者,亂民改作。執左道以亂政,皆不安生理,務作非爲者也。周官於六?之外,加此二?,故 聖祖亦諄諄戒諭焉。然大司徒之六行八?, 聖諭以六言蔽之,大哉王言,比之周官,蓋尢?約而著明矣。地官之屬,鄕大夫之職,正月之吉,受敎法于司徒,退而頒之于其鄕吏,州長、黨正、族師,各掌其敎治政令,月吉則屬民而讀法。今吾宋侯之所修舉者,謂非周官之遺法,不可也。吾里之人尚深念侯之德意,無以空言憖置之哉!昔宋文憲旣致仕, 高皇帝賜詩,有訓人法度之語,而春坊司直郞汪叡罷歸,又爲語飭戒,使知鄕鄙所繇嚴憚。
余官侍從日乆浮沉竊祿,無補聖朝,今且將退而老矣。推侯之意,以告于里之父老子弟,固余之事也。是爲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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