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刻治平監本揚子法言并音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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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00:33
揚子法言
四部叢刋子部。
上海?芬樓影印䂖
硯叄翻宋治平監本。
原書板髙營造尺六
寸五分,寬五寸五分。
重刻治平監本揚子法言并音義序
揚子法言十三卷,自侯芭、宋衷之注旣亡而存者,莫先於晉李軌宏範注。宋景祐、嘉祐、治平三降詔,更監學、館閣兩制校定板行,最爲精詳。有音義一卷,不題撰人名氏,其中多引天復本、天復者,唐昭宗紀元,而王建在蜀稱之。然則謂蜀本也。撰人當出五代宋初閒矣。司馬温公言宋庠家所有,逮陳振孫書錄解題所載,皆即其本,當時固盛行也。外此有唐柳宗元、宋宋咸、吳祕注。建寕人,合李注爲四注本。書錄解題云:與此不同。厥後書坊復有新纂門目。五臣音注本,則又増入温公集注,而卷依宋咸爲十。諸家元文,悉經刪節,全失其舊。明之世德堂據以重刻,通行迄今。於是世人罕知諸家或十三卷,或十卷,各有單行之本,而李注乃若存若亡焉。戊寅首春,購得宋槧,稍有修板,終不失治平之眞。適元和顧君千里行篋中有臨何義門所校。出以對勘。大致符合。深以爲善。勸予刊行。爰以明年影摹開雕。凡遇修板。仍而不改。并所譌誤。舉摘如干條綴諸末,以俟論定者。唯惜陳振孫又云。錢佃曽得舊監本刻之。今未見。不獲互相證明也。至於宏範所學,右道左儒,每違子雲本指,其讀文句,亦不能無失。温公時下己意,多所訂正,而集注十三卷本竟杳難再遘。然則此本宋槧之僅存,而予與顧君得以流傳之,可不謂厚幸也哉。嘉慶廿有四年,歳在己卯,十有二月己丑朔,江都秦恩復序。
學行卷第一
以其所以養,衍下以字。吾子卷第二
事事辭稱。則經誤重事宇。又曰。云姓孔而字仲尼。曰當作自。問神卷第五
名震于京師。震當作振,音義可證。此震字依温公集注所改,非其舊。
問明卷第六
不亦寶乎,寶當作珍,音義可證。此寳字蓋依漢書所改也。
又巢父洗耳,洗當作灑,注同。音義及温公集注皆可證。
寡見卷第七
吾寡見人之好假者也。假當作徦,下同,音義可證。此假字依温公集注所改,非其舊。又春木之芚?:注:春木芒然而生。温公集注云:李本芚作芒。按音義不出芚字,是其本作芒也。其實芚是芒,非音義本傳寫譌耳。此正文與注歧異,乃初皆作芒,後改未畫一。又又從而繡其其鞶帨,誤重其字。五百卷第八
由羣謀之故也。謀當作婢。先知卷第九
議其教化議當作謹。
重黎卷第十
請問蓋注天當作請問蓋天,正文天字誤入注中。
又始六之詔,六下當有世字,音義及温公集注皆可證。此修板去世字,非其舊。淵騫卷第十一
巽以揚之,當衍巽字,温公集注可證。又擊遼水按:擊當作繫,繫,屬也。史記云屬之遼東,不作擊可知。但各本皆誤,或治平初刻巳如此,
又實蛛蝥之劘也。劘當作靡。又曰:非夷尚容依隱玩世,其滑稽之雄乎?按:李本如此,温公集注可證。此本衍字,皆温公取漢書所増而修板,依之擠入,非治平之舊也。君子卷第十二
人言仙者有諸乎?吁!乎當作曰。孝至卷第十三
石奮石建,衍下石字。
序然後誕章,然當作终。
音義則渾。請問禮莫知,當在或曰事雖曲而通諸聖條之下。
又渾渾?易,當在焉得條之下。又置守,當在屏營條之下。又抵巇,當分爲二條,云抵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