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地方政府规章共 21个,首发于 qinglite.cn,统计截止日: 2024-10-16名称淮南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淮南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淮南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152号令修订)淮南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淮南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148号令修订)淮南市存量房网上交易与资金监管规定(147号令修订)淮南市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办法(147号令修订)淮南市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办法淮南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淮南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淮南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淮南市推进依法行政办法淮南市资源环境审计监督办法淮南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淮南市公证办法淮南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淮南市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办法淮南市河道管理办法(113号令修订)淮南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还有1条未看,登录查看全部 淮南市浏览 1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 评论图片表情视频评价全部评论推荐淮南市淮南市0淮南市淮南市,安徽省辖地级市,古称州来、寿春、下蔡,Ⅱ型大城市 ,地处安徽中北部,长江三角洲腹地淮南市公证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公证活动,保障公证机构和公证员依法履行职责,维护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公证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证,是指依法设立的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 (2020年10月24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公布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发挥地方政府储备粮宏观调控作用,维护粮食市场稳定,保障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苏州市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有效发挥地方政府储备粮的调控作用,维护本市粮食市场稳定,保障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和《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地方政府储备粮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和住房消费,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淮南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垃圾的管理,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城市市容环境和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收集、运输、中转、消纳、利用、回填等处置活动福建省地方政府储备粮安全管理办法福建省地方政府储备粮安全管理办法 (2022年9月2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27号公布 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地方政府储备粮安全管理,发挥地方政府储备粮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保障粮食供给,维护粮食市场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陇南市人民政府规章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陇南市人民政府规章数为0。 备注:政府规章《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2020年11月12日陇南市人民政府第1号令公布,自2020年12月15日起施行。由于地方性法规《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已由陇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7月31日通过南宁市规章制定办法南宁市规章制定办法(2017年1月11日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公布 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提高规章制定质量,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