悯刑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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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5 16:49
悯刑论上
昔者先王之时,议事以制不可刑辟者,何也?夫天下之情无穷,而刑之所治有极,使天下之吏?有限之法,以治无穷之情,而不得少议于其中,而惟法之知,则天下之情无乃一枉于法而失其实欤?是以先王之时,一権诸人而不任法。是故使法出于人,而不使人岀于法。至于后世,其所以治天下之具,不能如先王之盛时。淳厚之徳衰,而吏有率?以立法,恃其无法而放肆者,故后始有刑法之书以治天下。然天下之?虽不可以不救,而天下之情不可枉也。是故法简网踈,而人与法两立而不偏废。穆王之刑,以谓轻重诸罸有権。夫五刑之属,止于三千者,法之所不可移,惟其轻重之间有所谓権者,是故犹不廃行法者之志。方是时,罪入于法之内,则归之法,罪岀于法之外,则归之権,虽不如先王之盛时,而天下犹未受其?。呜呼,奈何一归之法而不任人也。
自秦汉以来,治天下之具,苟且㓕裂,务使天下为不可欺,而待天下之吏以为不可使,少行其意也,故一切任法而廃人。余尝悲夫后世任法之?也。盖其?非独法不足以尽其情,而其极乃至于变其情而合诸法。盖罪无必而易移,法有限而难动,故罪轻而法重也。不幸无轻刑以䖏之,则有入之重者矣。罪重而刑轻,不幸无重刑以当之,则有岀之轻者矣。变罪而附法,失情而合文,不畏情之不尽,而虑法之不合,盖其间有所谓疑虑而上诸有司者,十不过一二而已。呜呼!任法以治天下,而天下无正刑矣。余尝推其厚,而后悲夫天下之事,未始不自夫贤不肖始也。先王之时,天下之事简粛而精修,其人才皆足以过绝天下,而上有圣哲之绝徳,故尧舜之际与夫三代之盛时,至于鸟兽之无情,隂阳之不可测,而人之才智皆能为之。故其后有豢龙御龙之官,而四时之官皆能候天地之气,导驭其莭而制其和。由是言之,则人之所以深思极虑以治事赴功者,何如哉?
自圣人之亾其后世比于先王之盛,固已少减,而天下之事日以烦乱诡伪生于其中,而信厚之徳薄。人之贤者,不及于先王之时,而间之以不肖,混乱而不可知,天下之事日以废缺。夫惟得如先王之时,故可以舎法而不任,而贤不肖之相半也,故人与法并行。后世非无贤,而要以不可知,故一归之法。推其原,求其本,则法之?盖出于人之?也。夫惟能隆任人之术,详于择人,而后法可以少简。姑无望其不为刑辟,人与法并行者,可庻㡬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