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书治要卷第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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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4 17:37
群书治要卷第三十六
秘书监巨鹿男臣魏征等奉 勅撰。
吴子 商君子 尸子 申子
吴子吴起
图国
吴子曰:古之图国家者,必先教百姓而亲万民。民有三不和:不和于国,不可以出军,不和于军,不可以出阵,不和于阵,不可以进战。
凡兵所起者五:一曰争名,二曰争利,三曰积恶,四曰内乱,五曰困饥。其名又五:一曰义兵,二曰强兵,三曰刚兵,四曰暴兵,五曰逆兵。禁暴救乱曰义,恃众以伐曰强,因怒兴师曰刚,弃礼贪利曰暴,国危民疲。擧事动众曰逆。五者之数,各有其道。义必以礼服,强必以谦服,刚必以辞服,暴必以诈服,逆必以权服,此其势也。论将
夫总文武者,军之将也;兼刚柔者,兵之事也。凡人之论将,恒观之于勇,勇之于将,乃数分之一耳。夫勇者,轻命而不知利,未可也。故将之所愼者五:一曰理,二曰备,三曰果,四曰戒,五曰约。理者,治众如治寡;备者,出门如见敌;果者,迎敌不怀生;戒者,虽克如始战;约者,法令省而不烦,受命而不辞家,敌破而后言反,将之礼也。故师出之日,有死而荣,无生而辱也。凡制国治军,必设之以礼,厉之以义,在大足以战,在小足以守矣。然战胜易,守胜难,是故以胜得天下者稀,以亡者众。武侯曰:愿闻阵必定、战必胜、守必固之道。对曰:君使贤者居上,不肖处下,则阵巳定矣。民安其田宅,亲其有司,则守巳固矣。百姓皆是吾居而非隣国,则战巳胜矣。治兵,
武侯问曰:兵以何为胜?吴子曰:兵以治为胜。又问:不在众乎?对曰:若法令不明,赏罸不信,金之不止,鼓之不进,虽有百万之师,何益于用?所谓治者,居则有礼,动则有威,进不可当,退不可追,前却如节,左右应麾,投之所往,天下莫当,名曰:父子之兵也励士。
武侯曰:严刑明赏,足以胜敌乎?吴子曰:严明之事,非所恃也。发号布令而民乐闻,兴师动众而民乐战,交兵接刃而民安死。此三者,人之所恃也。武侯曰:致之奈何?对曰:君擧有功而进之飨,无功而厉之。于是武侯设坐庙庭,为三行,飨士大夫。上功坐前行,肴席有重器,上牢;次功坐中行,肴席器差减;无功坐后行,肴席无重。飨毕而出。乃又班赐有功者之父母妻子于庙门之外,亦以功为差数,唯无功者不得耳。死事之家,岁使使者劳赐其父母。行之五年,秦人兴师临于西河。魏士闻之,介胄,不待吏令,奋击之者以万数。吴子曰:臣闻之,人有短长,气有盛衰。君试发无功者五万人,臣请率以当之,其可乎?今使一死贼伏于旷野,千人追之,莫不枭视狼顾。何者?恐其暴起而害己也。是则一人投命,足惧千夫。今臣以五万之众,而为一死贼,以率讨之,固难当矣。武侯从之,兼车五百乘,骑三千匹,而以破秦五十万众,此励士之功也。
魏武侯甞谋事,群臣莫能及,罢朝而有喜色。吴起进曰:昔楚庄王谋事,群臣莫能及,罢朝而有忧色,曰:寡人闻之,世不绝圣,国不乏贤,能得其师者王,能得其友者覇。今寡人不才,而群臣莫之过,国其殆矣。庄王所忧而君悦之,臣窃惧矣。于是武侯乃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