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豐曾氏新建文定公祠堂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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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7 17:37

南豐曾氏新建文定公祠堂記

君子之欲行其道者,時王之制有所不得爲,則推其法意之所得爲而爲之,此聖賢所以無不可行之時也。昔者諸侯之囯其昆弟子孫,得以公族爲大夫、爲士,有田有禄以養之;囯有宗廟,丗守其?祀。百丗之子孫?于大宗,五丗之子孫?于小宗,而祖考之神靈盖有所歸矣。後丗貴爲公?,而無囯邑惠澤,無以徧及其族人。君子原本而充?衋然傷其心。是以有置義田以待後人之冠昬䘮?者矣。宗廟不立。?享無所。君子思賢賢。尊尊。親親。之道。而不得有所爲焉。於其賢者。則縁夫尸而祝之於社之義而致其意。則亦庶幾而巳。南豐曾氏。自魯囯公有六子。其顯者三人,文定公子固最賢。子開之文如其兄,而子宣最貴。子固之學,在孟氏旣没千五百年之後,求聖賢之遺言,帝王之成法,於六經之中,沛然而有餘,淵然而莫測,赫然爲時儒宗。其文章深追古作,而君子猶以特公之一事云耳。魯公没時,公弱冠未仕也。家甚貧,嫁孤妹九人,必得其所。奉母夫人至孝,老死不衰。盖其根於天性者純明,得於經學者深至,所以行其道者,衆人固不識也。是以官爵不過於郡守,奉入無踰於常僚。然猶悉其貲力,置義田於臨川郡城之後湖,與属邑金谿之南原,立爲規約,以惠利其族,垂三百年矣。此所謂能行其法,意於可爲者乎?不然,何其能乆也。今其族孫元翊以其父正子之遺命,作公祠堂於後湖之上,使其族之人食焉而思其本,居焉而敬其身,則公之遺意,雖去之百丗,而烏有終窮者哉。烏乎!公之至元翊八丗矣。於廟則巳逺,於社則巳䟽,即其所遺田而祠之,使羣情之渙者有所幸也,不亦可乎?元綂癸酉,祠堂成,適予自 京師歸臨川,來求文以爲記。故爲書此,俾附諸義田規約之後,而刻諸祠下云。十又一月一日,雍虞某記并書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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