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论

轻识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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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7 13:17

春秋论

昔唐吴兢?天后本纪次高宗下,而沈既济非之,以为当合于中宗纪,且引春秋书公在乾侯之例,请毎岁书皇帝在房陵,太后行某事。纪称中宗而事述太后,所以正名而尊王室也。当时议竟不行。至紫阳纲目出,始采其说,毎岁首书帝所在,又嫌于用武氏纪元,乃虚引嗣圣年号,自二年讫二十一年,至神龙反正而止。于是唐无君而有君,中宗无年号而有年号。后儒推衍其例,以夏少康始生之岁为元岁,而夏之统不中绝。又有议引汉孺子婴居摄之号,而黜王莽纪元,以存刘氏之统者。此亦极笔削之苦心,而称?天之妙手矣。谓如此而合于春秋之指,则愚窃未敢以为然也。

鲁昭公之岀也,鲁未尝立君,鲁之臣民犹君之也,若齐若晋,犹以诸侯之礼待之也。昭虽失国而未失位,故生称公,葬称我君,自二十六年至三十二年,皆昭在位之年也,非春秋强加之也。昭之丧至自乾侯,而嗣君始即位于柩前,明乎鲁人犹公之也。公之号未替,故春秋据实而书之,非已降而虚尊之也。昭公之在外者七年,而岁首书公在者三,其始居于郓,郓本鲁地,则犹在国也,故不曰公在郓也。乾侯非鲁地,则谨而书之,犹襄公二十七年书公在楚也。此亦方䇿之例,非春秋之特笔也。唐之中宗尊号已去,此山阳公、陈留王之?也。武氏篡夺已成,其纪元也,犹晋泰始、宋永初之?也。沈氏欲以春秋昭公之事例之,是不然矣。

或日武氏虽篡,唐之臣民未尝㤀唐也,缘臣子之心而书之,奚为不可?日汉之亾其臣民,亦未㤀汉也。今有编汉魏之年者,改黄初二年为建安二十六年,岁首书日帝在山阳邸,以为缘故臣之心而书之,可乎?不可乎?顷在京师,优人有演南阳乐传奇者,诸葛武侯卧病五丈原,天帝遣华佗治之,病即已。无何,遂平魏、吴,诛其君及司马氏父子。观者莫不拊掌称快。唐中宗嗣圣,纪元之有二十一年,此南阳乐之?也。

或日晋之东也,河西张氏称建兴者至四十余年。唐之亾也,河东凤翔称天祐者二十年。古之人固有虚称年号而无其实者矣。日史者,纪实之书也,当时称之,吾从而夺之,非实也;当时无之,吾强而名之,亦非实也。建兴、天祐之君已亾,其纪年已替,然一方固犹称之矣。河西之人知有建兴,不知有建武、太兴也;河东、凤翔之人知有天祐,不知有开平、贞明也。叙一国之事,用其本国之元,自古良史之法固如此。嗣圣纪元止一年耳,自二年以至二十一年,皆后人强名之而非其实也,非史法也。自古以攘夺而立国者多矣,幸而统一寰宇,则不得不纯以天子之制子之。要其篡夺之恶,自不可揜,不系乎年号之大书与否也。若云绌其年号以贬之,则书其年号者,即为褒之也?如晋如隋,又何褒焉?武氏之恶极矣,后世小夫妇人无不丑之,不待绌其纪元,而后乱臣贼子惧也。纪嗣圣之年,不能不纪武氏之篡,唐祚之中绝,非后人之笔得而存之也审矣。彼中宗者,以嫡嗣而承大统,不能防闲其母,使国祚移于外家,此唐之罪人也。论春秋之义,当在贬斥之例。唐之臣子,不得已而以中兴称之,后之论世者,无故而虚加以尊号者廿年,是亦不可以已乎?既济唐臣,恶周之厕唐,而为中宗讳,尚为有说,后儒遂以为春秋之例如此,是诬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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