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破斥

2023-12-08 16:48

○次破斥

彼救非理觸等所緣似種等相後執受處方應與識而相例故由此前説一切種言定目受?能持種義不?本頌有重言失,謂觸等所緣,似種等相應,於次後執受及?,方與本識例同,何得於前一切種中,?言似種相??由此故,頌説一切種言,定目受?持種義,不説所緣種相。若不??,則本頌有重言之失,以前説所緣種,後執受中,?說所緣種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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