禍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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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00:28
禍虚篇
世謂受福祐者,既以爲行善所致,又謂被禍害者爲惡所得。以爲有沉惡伏過,天地罰之,鬼神報之。天地所罰,小大猶發;鬼神所報,遠近猶至。
傳曰:子夏喪其子而䘮其明,曾子弔之,哭子夏曰:天乎,予之無罪也。曾子怒曰:商,汝何無罪也?吾與汝事夫子於洙泗之間,退而老於西河之上,使西河之民疑汝於夫子爾罪一也。喪爾親,使民未有異聞,爾罪二也;喪爾子,喪爾明,爾罪三也。而曰:汝何無罪歟?子夏投其杖而拜曰:吾過矣,吾過矣!吾離群而索居,亦以乆矣。夫子夏喪其明,曾子責以罪。子夏投杖拜。曾子之言,蓋以天實罰過,故目失其明;已實有之,故拜受其過。
始聞暫見,皆以爲然,熟考論之,虛妄言也。
夫失明猶失聽也,失明則盲,失聽則聾。病聾不謂之有過,失明謂之有罪,惑也。蓋耳目之病,猶心腹之有病也。耳目失明聴,謂之有罪;心腹有病,可謂有過乎?
伯牛有疾,孔子自牖執其手曰:亡之,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原孔子言,謂伯牛不幸,故傷之也。如伯牛以過致疾,天報以惡,與子夏同。孔子冝陳其過,若曾子謂子夏之狀。今乃言命,命非過也。
且天之罸人,猶人君罪下也。所罸服罪,人君赦之。子夏服過,拜以自悔。天德至明,冝愈其盲。如非天罪,子夏失明,亦無三罪。且喪明之病,孰與被厲之病?喪明有三罪,被厲有十過乎?顔淵早夭,子路、?醢早死。?醢,極禍也。以喪明言之,顔淵、子路有百罪也。由此言之,曾子之言誤矣。
然子夏之喪明,喪其子也。子者,人情所通,親者,人所力報也。喪親民無聞,喪子失其明,此恩損於親,而愛増於子也。增則哭泣無數,數哭中風,目失明矣。曾子因俗之議,以著子夏三罪。子夏亦縁俗議,因以失明,故拜受其過。曾子、子夏未離於俗,故孔子門叙行未在上第也。
秦襄王賜白起劒,白起伏劒將自刎,曰:我有何罪於天乎?良乆曰:我固當死。長平之戰,趙卒降者數十萬,我詐而盡坈之,是足以死。遂自殺。白起知己前罪,服更後罰也。
夫白起知己所以罪,不知趙卒所以坈。如天審罰有過之人,趙降卒何辜于天?如用兵妄傷殺,則四十萬衆必有不亡。不亡之人,何故以其善行無罪而竟坈之?卒不得以善蒙天之祐。白起何故獨以其罪伏天之誅?由此言之,白起之言過矣。
秦二世使使者詔殺蒙恬,蒙恬喟然嘆曰:我何過於天,無罪而死。良乆徐曰:恬罪故當死矣。夫起臨洮屬之遼東,城徑萬里,此其中不能毋絶地脉,此乃恬之罪也。即吞藥自殺。太史公非之曰:夫秦初滅諸侯,天下心未定,夷傷未瘳,而恬爲名將,不以此時彊諌,救百姓之急,養老矜孤,脩衆庻之和,阿意興功,此其子弟過誅,不亦冝乎?何與乃罪地脉也?
夫蒙恬之言,既非,而太史公非之亦未是。何則?蒙恬絶脉,罪至當死。地養萬物,何過於人,而蒙恬絶其脉,知己有絶地脉之罪,不知地脉所以絶之過。自非如此,與不自非何以異?
太史公爲非恬之爲名將,不能以彊諫,故致此禍。夫當諫不諫,故致受死亡之戮,身任李陵,坐下蠶室,如太史公之言,所任非其人,故殘身之戮,天命而至也。非蒙恬以不彊諫故致此禍,則已下蠶室有非者矣。己無非,則其非蒙恬非也。
作伯夷之傳,則善惡之行云:七十子之徒,仲尼獨薦,顔淵好學,然回也屢空,糟糠不厭,卒夭死。天之報施善人如何哉?盗跖日殺不辜,肝人之肉,暴戾恣睢,聚黨數千,横行天下,竟以壽終,是獨遵何哉?若此言之,顔回不當早夭,盗跖不當全活也。不怪顔淵不當夭,而獨謂蒙恬當死,過矣。
漢将李廣與望氣王朔燕語,曰:自漢擊匈奴,而廣未常不在其中,而諸校尉以下,才能不及中,然以胡軍功取侯者數十人,而廣不爲侯後人,然終無尺土之功以得見封邑者,何也?豈吾相不當侯,且固命也?朔曰:將軍自念,豈常有恨者乎?廣曰:吾爲隴西太守,羗常反,吾誘而降之,八百餘人,吾詐而同日殺之,至今恨之獨此矣。朔曰:禍莫大於殺巳降,此乃将軍所以不得侯者也。李廣然之,聞者信之。
夫不侯猶不王者也,不侯何恨,不王何負乎?孔子不王,論者不謂之有負。李廣不侯,王朔謂之有恨。然則王朔之言,失論之實矣。
論者以爲人之封侯,自有天命,天命之符,見於骨體。大将軍衛青在建章宫時,鉗徒相之曰:貴至封侯。後竟以功封萬戶侯。衛青未有功,而鉗徒見其當封之證。由此言之,封侯有命,非人操行所能得也。鉗徒之言,實而有效,王朔之言,虚而無驗也。多横恣而不罹禍,順道而違福,王朔之說,白起自非,蒙恬自咎之類也。
倉卒之世,以財利相刼殺者衆,同車共船,千里爲商,至闊逈之地,殺其人而并取其財,尸捐不收,骨暴不葬,在水爲魚鼈之食,在土爲螻蟻之糧。惰窳之人,不力農勉商,以積穀貨,遭歲饑饉,腹餓不飽,椎人若畜,割而食之,無君子小人,並爲魚肉,人所不能知,吏所不能覺。千人以上,萬人以下,計一聚之中,生者百一,死者十九,可謂無道,至痛甚矣。皆得陽達,冨厚安樂,天不責其無仁義之心。道相并殺,非其無力作,而倉卒以人爲食,加以渥禍,使之夭命。章其隂罪,明示世人,使知不可爲非之驗。何哉?王朔之言,未必審然。
傳書李斯妬同才,幽殺韓非於秦,後被車裂之罪;商鞅欺舊交,擒魏公子卬,後受誅死之禍。彼欲言其賊賢欺交,故受患禍之報也。
夫韓非何過,而爲李斯所幽?公子卬何罪,而爲商鞅所擒?車裂誅死,賊賢欺交,幽死見擒,何以致之?如韓非、公子卬有惡,天使李斯、商鞅報之,則李斯、商鞅爲天奉誅,宜蒙其賞,不當受其禍。如韓非、公子卬無惡,非天所罰,李斯、商鞅不得幽擒。論者說曰:韓非、公子卬有隂惡,伏罪,人不聞見,天獨知之,故受戮殃。夫諸有罪之人,非賊賢則逆道。如賊賢,則被所賊者何負?如逆道,則被所逆之道何非?
凢,人窮達,禍福之至,大之則命,小之則時。太公窮賤,遭周文而得封;甯戚隱阨,逢齊桓而見官。非窮賤隱阨有非而得封,見官有是也。窮達有時,遭遇有命也。太公、寗戚,賢者也,尚可謂有非,聖人純道者也。虞舜爲父弟所害,幾死,再三有遇唐堯,堯禪舜,立爲帝。嘗見害未有非,立爲帝未有是。前時未到,後則命時至也。案古人君臣困窮,後得逹通,未必初有惡,天禍其前,卒有善神祐其後也。一身之行,一行之操,結髪終死,前後無異。然一成一敗,一進一退,一窮一通,一全一壞,遭遇適然,命時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