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鐡論卷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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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00:31

鹽鐡論卷第十

刑德第五十五 申韓第五十六周秦第五十七詔聖第五十八 大論第五十九 雜論第六十

刑德第五十五

大夫曰:令者所以敎民也,法者所以督姦也。令嚴而民慎,法設而姦禁。罔䟽則獸失,法䟽則罪漏。罪漏則民放佚而輕犯禁。故禁下必,法夫徼倖;誅誡,蹠、蹻不犯。是以古者作五刑,刻肌膚而民不踰矩。

文學曰:道德衆,人不知所由。法令衆,民不知所避。故王者之制法,昭乎如日月,故民不迷;曠乎若大路,故民不惑。幽?遠方,折手知足,室女童婦,咸知所避。是以法令不犯,而獄犴不用也。昔秦法繁於秋荼,而網宻於凝脂。然而上下相遁,姦僞萌生,有司法之,若救爛撲焦,不能禁。非網䟽而罪漏,禮義廢而刑罰任也。方今律令百有餘篇,文章繁,罪名重,郡國用之,疑惑或淺或深,自吏明習者不知所處,而况愚民乎?此斷獄所以滋衆而民犯禁也。宜犴宜獄,握粟出卜,自何能榖刺刑法繁也,親服之屬甚衆,上附下附,而服不過五。五刑之屬三千,上殺下殺而罪不過五。故治民道務篤其敎而巳。

大夫曰:文學言王者立法,曠若大路。今馳道不小也,而民公犯之,以其罰罪之輕也。千仞之高,人不輕凌;千鈞之重,人不輕舉。商君刑棄灰於道,而秦民治。故盜馬者死,盜牛者加,所以重本而絶輕疾之資也。武兵名食,所以佐邉而重武備也。盜傷與殺同罪,所以累其心而責其意也。猶魯以楚師伐齊,而春秋惡之。故輕之爲重,淺之爲深,有縁而然。法之徴者,固非衆人之所知也。

文學曰:詩云:周道如砥,其直如矢,言其易也。君子所履,小人所視,言其明也。故德明而易從,法約而易行。今馳道經營陵陸,紆周天下,是以萬里爲民穽也。罻羅張而縣其谷,辟䧟設而當其蹊,蹻弋飾而加其上,能勿離乎?聚其所欲,開其所利,仁義陵遲,能勿踰乎?故其末途,至於攻城入邑,損府庫之金,盜宗廟之器,豈特千仞之高,千鈞之重哉?管千曰:四維不張,雖臯陶不能爲士。故德敎廢而詐僞行,禮義壞而姦邪興。言無仁義也。仁者,愛之効也,義者,事之宜也。故君子愛仁以及物,治近以及遠。傳曰:凢生之物,莫貴於人;人主之所貴,莫重於人。故天之生萬物以奉人也,主愛人以順天也。聞以六畜禽獸養人,未聞以所養害人者也。魯廐焚,孔子罷朝,問人不問馬,賤畜而重人也。今盗馬者罪死,盗牛者加乗騎車馬馳行道中,吏舉苛而不止,以爲盗馬,而罪亦死。今傷人持其刀劍而亡,亦可謂盜武庫兵而殺之乎?人主立法而民犯之,亦可以爲逆靣輕主約乎?深之可以死,輕之可以免,非法禁之意也。法者,縁人情而制,非設罪以䧟人也。故春秋之治獄,論心定罪,志善而違於法者免,志惡而合於法者誅。念傷民未有所害,志不甚惡而合於法者,謂盜而傷人者耶?將執法者過耶?何於人心不厭也?古者傷人有創者刑,盜有贓者罰,殺人者死。今取人兵刃以傷人,罪與殺人同,得無非其至意與?大夫俛仰未應對。

御史大夫曰:執法者,國之轡銜,刑罰者,國之維檝也。故轡衘不?,雖王良不能以致遠;維檝不設,雖良工不能以絶水。韓子曰:疾有固者,不能明其法勢,御其臣下,富國强兵,以制敵禦難,惑於愚儒之文詞,以疑賢士之謀,舉浮淫之蠧,加之功實之上,而欲國之治,猶釋階而欲登高,無衘橛而禦捍馬也。今刑法設備,而民猶犯之,况無法乎?其亂必也。

文學曰:轡衘者,御之具也,得良工而調。法勢者,治之具也,得賢人而化。執轡非其人,則馬奔馳,執軸非其人,則舩覆傷。昔吳使宰嚭持軸而破其舩,秦使趙高執轡而覆其車。今廢仁義之術,而任刑名之徒,則復吳、秦之事也。夫爲君者法三王,爲相者法周公,爲術者法孔子,此百世不易之道也。韓非非先王而不遵,舍正令而不從,卒蹈䧟穽,身幽囚,客死於秦。本夫不通大道而小辯,斯足以害其身而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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